*更新于傍晚5时20分
(槟城13日讯)槟首长林冠英因发文告点评“1965年伊斯兰法庭法令(刑事权限)(355法令)涉嫌煽动,来自安邦警区总部的警员今早北上槟城光大28楼首长办公室,向林冠英录取口供。
林冠英是在律师雷尔陪同下,接受两名查案官的录供。过程中,也有来自槟城警方政治部的官员在场外驻守,整个录供过程长达45分钟,记者透过首长办公室会议室的落地玻璃窗看进去,可见林冠英与警方充分合作,期间有问有答。
林冠英在查案官离开后,随即召开记者会批评警方这次明显来势汹汹,有备而来,还是特地冲他而来。
他说,身为一州之长、公众人物,很多人会针对他报案,但如果每个报案都要被录口供,这样他可以不用做工了,只是录口供就好。
“平时也有很多人针对首相纳吉报案,那为何警方没有向首相录口供?”
他说,今日的查案官来自雪兰莪安邦警局,他们援引煽动法令第4(1)(C)条文调查他。
据他了解,警方在全国共接到5个针对其文告的报案,分别来自柔佛、雪兰莪和吉隆坡。
他也说,印象中没有人针对这个文告示威,只有马华、国大党、民政党及人联党有各自关注此事。
他不解为何针对一项法令的修改提出意见,也会涉及煽动?他强调只是提出法令的修改不能违背宪法而已。
他也讥讽马华、国大党、民政党及人联党,不要以为针对林冠英就能救得了自己。对方在全国大选败仗连连不是因为林冠英,而是败在自己手上。
林冠英是在去年11月23日发表文告,指马华、国大党、民政党及人联党应该退出国阵,因国阵放行伊斯兰党要求修改《1965年伊斯兰法庭法令》(355法令)。
根据该动议,该法令将从原有最高刑罚,分别提高至30年监禁、10万令吉罚款及100下伊斯兰鞭刑。
另外,针对有巫统部落客指槟州政府冻结一马发展公司在阿依淡的土地发展,是为了阻止一马房屋计划在槟建可负担房屋,对此林冠英极力否认。他指出,事实上当局未曾就该土地提出可负担房屋申请,而且一马发展公司在有关土地上,也没拥有100%土地权。
他说,根据国家土地法令,地主没有拥有100%的土地权,有关土地是不能做房屋发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