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吉隆坡高庭今日裁决,前首相兼国盟主席丹斯里慕尤丁因诽谤败诉,须支付135万令吉赔偿给行动党全国主席林冠英。
慕尤丁是在去年3月9日,指控林冠英过去在担任财政部长期间,撤销本地商业大亨丹斯里赛莫达拥有的阿布卡里基金会(Al-Bukhary)所享有的豁免税收优惠。
承审的司法专员罗兹玛华裁决时表示,在审讯过程中,林冠英的证词,即他从未发出任何指令以撤销阿布卡里基金会的免税优惠,从未受到动摇;而一名证人证词亦能证实林冠英在任财政部长期间未发出此等指令。
他说,慕尤丁在发表言论之前并未核实事实,进而发表了毫无根据的言论。
“这不仅是虚假言论,同时也对多元文化社会的国家带来有害的风险。”
同时法庭也裁定,慕尤丁须另外向林冠英支付5万令吉的堂费,并且立即从其社交媒体中撤回三条具有诽谤性的言论。
林冠英在诉讼中指出,慕尤丁于2023年3月9、11和12日,在面子书发表3项谈及上述免税课题的声明时,已对他构成诽谤。
数家报章和新闻网站随后也报道此事。
林冠英说,这些诽谤言论影射他滥用职权和权力,授权或指示内陆税收局对该慈善基金会征税和罚款,但实际上,它已获得免税。
罗兹玛华在判词中说,慕尤丁拥有资源,可验证他的理解是否符合事实。
她说,然而,慕尤丁并未如此行事,并在起诉人(林冠英)提醒他这番诽谤言论含虚假内容后,却还继续向林冠英发表进一步的诽谤声明。
“答辩人(慕尤丁)的律师指出,诽谤言论中使用的语言并不具有煽动成分。本庭无法接受这项说法,因为这番诽谤言论的语境在其自然和普通意义上,意味著煽动种族情绪。更何况,既然证据已在审讯中呈堂,那这类的诽谤言论就站不住脚。本庭认为,答辩人未能证明其指控的真实性。”
她指出,法庭认为,基于数个令人信服的理由,致使答辩人公平议论的辩护无法成立。
罗兹玛华指出,慕尤丁的言论正当性、公平议论和受约制特权抗辩理由皆不成立,因为其言论没有事实基础。
她说,慕尤丁通过突显阿布卡里基金会透过其慈善事业帮助穆斯林的角色,故意将其指控与种族和宗教煽动言论混为一谈。
她说,慕尤丁发表言论的时机也显示,这些言论是有意转移人们对其贪污指控的注意力。
她提到,财政部税务组主任哈兹兰的证据,增加林冠英在本案的胜算,并削弱慕尤丁的抗辩。
法庭所谕令的135万令吉赔偿具体分项是,3项诽谤声明每一项35万令吉,合共105万令吉,另加15万令吉加重赔偿,以及15万令吉惩戒赔偿。
法庭也谕令慕尤丁即刻从其所有社交媒体账号,撤回所有的3项诽谤声明。
罗兹玛华也下令,禁止慕尤丁进一步重复有关言论。
林冠英今日亲自出庭聆听裁决,其律师是郭义雄;慕尤丁则未现身。
慕尤丁代表律师仄丹指出,他们就将本日的裁决提出上诉。
在审讯结束后,林冠英则与行动党领袖和支持者握手拥抱,而慕尤丁则没有出席今日的庭审。
另外,林冠英受访时说,他对今天的裁决感到庆幸,因为法庭明确指出,慕尤丁针对他的言论是虚假且毫无根据的指控。
“正义得到伸张,证明我的清白,因为我真的没有做那些事。此外,这件事是发生在慕尤丁担任首相期间,与我无关。”
去年3月27日,林冠英起诉慕尤丁在2023年3月9日、11日和12日,在面子书上发表诋毁他的言论。
林冠英指出,这些诽谤性的言论都在暗示他滥用职权,授权或指示内陆税收局,向拥有免税地位的阿布卡里基金会征税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