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1月,素有“大马政坛铁娘子”之称的前贸工部长兼前巫统妇女组主席丹斯里拉菲达曾公开不认同为女性提供30%配额制度,她当时指出,雇主在聘请及擢升上,应以能力及资历为主,而非性别和种族。
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长拿督斯里南希也认同拉菲达的看法。南希说,如今有许多的女性拥有高学术及高资历,在公共服务领域,女性决策权已达到42%,因此她认为配额不应局限在30%,而是自由发展。
南希的这番言论有其激励人心的地方,但“女性决策权30%”是一个时代产物下的“小目标”,而绝对不是顶限。
早在2004年时,我国的公共服务领域的女性决策权只占18.8%,当时的政府是在这个背景下,宣布全面落实妇女至少占决策层人数30%,而时任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副部长拿汀巴杜卡周美芬在2016年出席2016年亚太经济合作论坛之“妇女与经济高阶政策论坛”时曾透露,大马的公共服务领域高层女性人数在2015年达到35.1%。
这意味著,我国的公共服务领域的女性决策权30%的目标,早在8年前就已超标完成,如今的占比例越来越重,这侧面说明了越来越多女性的工作与领导能力备受肯定,而非填补“配额”而已,这是可喜的现象。
只是,话说回来,尽管我国的女性在政经文教、公共服务与私人领域扮演的角色越来越吃重,谈得上“顶上半边天”,但放眼政治领域,女性却依然处于弱势,无论是大选的候选人、国会议员、正副部长的占比例皆没有超过30%。
我国在第15届1119全国大选中,只有187名女国席候选人,占候选人比例的15.6%,并有30人成功当选国会议员,占总人数的13.5%。在这当中,行动党就占了10人,也是女国会议员人数最多的政党。
此外,在正副部长中,在28名部长当中,只有5人是女性,而女正副部长合共13人,占23.6%。
那在这种情况下,究竟应该任由各政党自由发展、让选民用选票来决定,或是采用南希之前曾发表过探讨“30%女性议席”的措施呢?
选举考量
南希之前曾建议过,设立“30%女性议席”的可能性,即这3成议席让各政党只派女候选人上阵,以确保国会至少有30%的女国会议员。
但笔者质疑此举的可行性,这究竟是一种扩大女性的参选权,还是剥夺了女性选择议席的空间呢?
毕竟,选举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各党在各州、各区的胜算不一样,而且还讲究“地方政治”因素,再加上各政党都有不少精英都想要披甲上阵,一旦有了“30%女性议席”,是否会出现某个国席原本是某女从政者长期耕耘、胜算高,但却基于党内也有旗鼓相当的男候选人,最后导致有关女从政者失去出战权,反而去角逐胜算不明朗的“女性议席”呢?
当然,推高女性代表有很多方式,第一是更多女性投身政治、第二是各政党需赋权,并让更多女候选人有机会出战大选、第三则是选民要给予机会,让优秀的女候选人进入国州议会,接著是槟城立法议会提出的“增补女性州议席”,以委任的方式来填补女州议员达到30%等,但这种“增补方式”也有可能在候选人谈判会议中,变成限制女性出战的“妥协方案”呢?
综上所述,只要社会各界、各政党都有决心要赋权女性,不太需要有“30%女性议席”等过于保护的措施,因以目前的情况来看,女从政者需要更多政治资源、平台的保障,再通过自己的能力,以循序渐进获得更多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