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上周六封面刊载以穆斯林祈祷大图,传达斋戒月开始讯息,凑巧当天该报选择突出大马穆斯林领导宗教极端团体为封面头条,两条新闻本来毫无关系,结果却遭人指该报影射穆斯林为恐怖主义者,最终引起争议。
事件发展至今,《星报》高层已经遭内政部传召“喝茶”,而该报也为了快刀斩乱麻,不但事件隔天于封面刊登道歉启事,也宣布总编辑及执行总编辑停职,但仍然遭到内政部下令7天内作出解释。
实际上,若单从新闻排版上来看,引起争议的封面头条,与之下封面主图的确实毫无关系,是两则不同的新闻。作为封面头条,“大马恐怖分子领袖”字眼自然需要放大,但受群众群体不该将图片视为一种引导。
简单而言,引起争议的排版手法,会不会是一种影射,完全出于受众者的主观判断。因此,此次《星报》遭殃可以说是再一单官方介入影响大马新闻自由的展现。
在大马,宗教事务一直被视为是敏感课题,而在《1984年印刷机与出版法令》下,大马媒体对涉及宗教的新闻大多步步为营,然而类似操作的最终结果就是,媒体被驯化服从当权者意志。一旦不小心越过底线,等在媒体前面的就是出版准证被吊销的停刊压力。
大马政府可以指大马享有言论空间,然而不可以否认的是在各种各样的恶法诸如《1984年印刷机与出版法令》、《煽动法令》及《多媒体与通讯法令》、《官方机密法令》之下,大马媒体操作空间只能进一步萎缩,无法发挥第四权角色。
诚然,媒体操作不可能十全十美,然而其监督方式不该以官方单位为主。毕竟政治势力介入,将影响媒体的中立客观,只向执政集团靠拢。由此可见,设立独立媒体监督委员会,让媒体之间互相监督是当务之急。
其实,成立媒体评议会的类似建议,早在1973年第二任首相敦拉萨掌政时期就已提起,然而至2012年,首相纳吉同意成立大马报业理事会为止,类似机构依然而法组建,总是“得个讲字”,其中原因在于执政集团依然不愿接受媒体监督,甚至失去话语权。
然而,在资讯自由时代,阅听人士获取资讯的管道已不再是主流印刷及电子媒体,如今人们更著重于从网络上获取资讯,而主流媒体遭官方对付,更加深了人们对于主流媒体报导的不信任,对传统报业形成重大打击。
媒体评议会或媒体监督委员会的设立必需独立于政府监管之外,否则最终相关机构的成立,只会是再一只纸老虎的产生。
《星报》近期经历的一切不会是最后一宗,相信日后仍将陆续有来,尤其是接近大选,民粹及宗教主义满天飞的时刻。大马媒体工作者是时候对捍卫新闻自由作出表态。世界报业与新闻出版者协会、马来西亚记者协会均已为此发生,因此作为华文报领头羊的马来西亚华文报刊编辑人协会,也不该再对此默不作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