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大道对一些企业或商人而言,是一场流动的“盛宴”,是一头每年可为他们带来庞大财富的“金牛”。
大道公司可以依据年限、车流量,向政府提出调整收费,如果政府不依则须赔偿大道公司损失。如依据官方的数据,从2008年至2013年,这6年给予大道公司不调涨收费的赔偿金,就超过11亿令吉。因此,反对党领袖就曾以“大盗”来形容大道公司。
踏入2014年马年伊始,政府为了不让大道收费起价,也宣布给予大道公司4亿令吉的赔偿。这无疑可让面对通货膨胀的大道使用者松了一口气,但赔偿的方案,只是一种避重就轻,治标不治本的方案。因为最终4亿令吉的赔偿金,依然是来自纳税人的血汗钱。
当然,或许有人会指许多大道公司的大股东,都是官联公司或法定机构,如国民投资机构、公积金局等,这些钱只是左手换右手,大部分依然还是在国库中。但可别忘了,大道公司股权结构中的一些个人或亲执政党公司,他们的财富并不属于全民的。
此外,政府也从不解释这些赔偿金如何计算,或是否还有更好的替代方案。如为何政府或官联公司身为许多大道公司的大股东或重要股东,却不能将大道国有化,反之却要不时提高大道收费或赔偿给大道公司?
实际上,许多评论及研究已指出,一些大道如南北大道,过去数十年来的收费不只取回成本,公司每年更从大道收费中取得巨大盈利。但令人不解的是,一个表明聆听人民心声,嘴边时时强调了解民瘼的政府,过去不但不拒绝大道公司的提高收费要求,还不时延长大道收费的期限。
更令人不解的是,一个强调以民为本的政府,竟然可以签下如此“厚待”大道公司的不透明合约?譬如以私营化之名承建南北大道的巫统公司UEM集团,当年承建时不但可获得政府的巨额贷款,还可依据年限、车流量来调整收费,甚至延长大道的收费年限,难道是因为UEM公司背后的政商关系可以凌驾人民的利益?
甚至,我们应进一步的疑问,为何在发展之名下,需兴建如此多的大道?大道的发展模式背后,是否跟政府的汽车工业政策、没规划的公共交通有关?这种以兴建大道,推动汽车代步的发展模式,在许多先进国家引起反思当儿,我们是否也有另一套,不依靠大道、没塞车拥挤、没汽车废气污染,一个更符合人居住的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