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政府签署《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罗马规约) 一事今日在国会掀热议,多名巫统国会议员更群起质疑,此举已经违反联邦宪法及侵犯王室。
无论如何, 外交部长拿督赛夫丁阿都拉坚称,他相信国家元首与马来统治者不会犯下战争罪,而在该规约下,国际刑事法院仅是最后的法院途径。
赛夫丁在国会下议院感谢国家元首施政御词的部门总结环节时指出,《罗马规约》第5条款,允许国际刑事法院对犯有种族灭绝罪、反人道主义罪、战争罪、侵略罪4种罪行的个人进行起诉与审判的管辖权。
他强调,该部已发出文告解释,有关规约阐明,只有在任何核准该规约的国家无法提控或调查犯下种族灭绝罪、反人道主义罪、战争罪和侵略罪的4种罪行,国际刑事法院才会对有关国家进行调查或展开提控程序。
巫统要求退出规约
“因此,只有在大马法律无法对付有关人士时,国际刑事法院才是最后的法院途径,而我相信大马领袖不会犯罪。”
多名巫统国会议员较后在国会走廊召开记者会时,更促请政府退出《罗马规约》。
甲抛峇底国会议员拿督斯里理查尔玛力肯质疑,外交部长在签署《罗马规约》前,是否已寻求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的御准。
他指出, 外交部长早前的文告清楚讲明,已觐见和通知国家元首,而不是觐见国家元首以寻求御准。因此,他相信,政府是在仓促的情况下签署《罗马规约》,此举更有可能涉及违宪。
他指出,美国、中国、俄罗斯和新加坡等国家都没有签署,菲律宾在签署后也选择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