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亚洲国际仲裁中心(AIAC)前总监拿督桑德拉今日在吉隆坡地庭,被控3项失信控罪。
被告桑德拉被控于3年前涉及挪用亚洲国际仲裁中心基金约100万令吉,而面对3项失信罪名,惟被告今日在庭上否认有罪。
桑德拉原本应在昨日被提控但却缺庭,因而被法庭谕令他在24小时内必须现身法庭,无论如何,他今早9时前就抵达吉隆坡法庭,而他在地庭面控前,先到高庭出席他是否享有的免控权课题的司法审核一案的审讯。
桑德拉面对3项失信控罪,即指他在担任亚洲国际仲裁中心总监时,作为委托管理亚洲国际仲裁中心的资金的代理人,却犯下刑事失信,分别在2016年12月8日至2018年8月17日期间,于亚洲国际仲裁中心办公室,涉及挪用8万9700令吉、62万1172令吉50仙,以及30万零495令吉的亚洲国际仲裁中心资金。
被告的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409条文(失信罪),在该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20年和鞭笞,另加罚款。
在被告不认罪下, 副检察司卡玛巴哈林基于被告失信款额高,以及要确保被告找得到,因为后者曾经不接电话,因此建议被告以20万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担保下保外,以及需交出护照。
被告代表律师拿督峇吉星则基于当事人在接受反贪会调查期间,充分给予合作,因而要求5万令吉保释金保外。同时也要求法庭让桑德拉延至4月1日才提交护照,因为其当事人需出国办公务。
峇吉星在庭上也解释其当事人昨日缺庭的原因, 指其当事人人在吉打双溪大年,因为眼疾问题而无法出庭。地庭法官阿祖拉最终充许被告以10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担保下保外,并且允准被告在4月2日交出国际护照。
另一方面,桑德拉入禀法庭针对其是否拥有外交豁免权,以及逮捕令是否有效,进行司法检讨一案,高庭今日以法庭无权审讯此案而驳回这项申请。
高庭法官表示,法庭不能阻止总检察长在刑事案件中提控任何人,因此这项司法审核申请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