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SPAD)新规定,凡欲注册成为德士(pajak contract)及电子召车(e-hailing)的申请者,其车龄不得超过5年。
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首席执行员阿扎鲁丁表示,随著《2017年陆路交通修正法案》在国会下议院通过后,新注册者申请用作德士及电子召车(e-hailing)的车辆,车辆不得超过5年,之后行驶至7年车龄后,就必须更换车辆。
他举例,新注册者可用4年车龄的汽车申请加入德士或电子召车,可是驾驶了3年之后届满7年车龄,就必须要淘汰,这是顾及汽车性能安全及乘客舒适考量。
只限新申请者
惟,他强调,这项规定只限予新申请者,现有的传统德士及电子召车司机,可以延续使用车辆至届满10年车龄。
他说,必须凭借科技增进服务、提升司机收入与福利、提升司机服务质素与运行及合理化的士收费。
国会下议院在本月27日通过《2017年陆路公共交通法令修正法案》,该法案预计今年10月建在宪报上颁布。
阿扎鲁丁今日召开德士行业转型计划记者会时,如是表示。
针对电子召车服务,他表示,该委员会优先关注乘客的安全,所以制定了多项条件,包括在手机应用程序里,设置给司机与乘客的求救按钮,以便在紧急状态下,让司机或乘客启动紧急求救,第一时间联系该委员会与警方。
“这是保障乘客的安全。如果其申请在批准后,司机接获传票,严重者可被冻结甚至吊销执照。我们将胥视所犯的行为而定,例如多数的司机是超速。”
阿扎鲁丁透露,目前国内有18万名电子召车司机,70%是兼职,以增加收入。
他指出,在修正法案里,传统德士司机是允许兼职当电子召车司机,而凡获准注册的司机,将获陆交会发出的数位司机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