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宗教课题时,本国不少人,包括所谓知识分子,通常最先被激起的反应是“敏感”、“谨慎”、“警惕”等,然后开始审视课题内容、性质和自己的定位所在,若非关系“本教”,即与自己的宗教信仰、文化或社群无关,就大体保持“无知者”、“局外人”的“客观中立”或“事不关己”态度。
坦白说,如此态度不无其缘由,甚至在蛮多情况下是合理、恰当的,毕竟我们都明白宗教在本国如何动辄被狭隘、偏激的宗教人士或奉行机会主义的政客拿来搞事,尤其试图挑起社群紧张及矛盾以浑水摸鱼,同时民间不少人也汲汲于响应之,唯恐天下不乱。换言之,宗教在本国实已被诸如种族主义、宗教主义政治绑架了,所以相关课题极容易被玩转、翻炒成种族或宗教课题,顷刻间便把人民撕裂成对立阵营,导致无法就事论事、公事公办。
然而,如此一再被宗教狂热人士和政客搅局、挟持、带歪也不是办法,这会导致整个社会无法客观、理性、专业地检讨及处理各种宗教课题,包括做出必要的调整、规划和改革。比如宗教法地位提升的问题,其表面上似乎只关系某个宗教和教众,实际上已触及国体的内核及本质,包括民主、宪制、人权等,所以压根儿没有任何国人可轻轻松松地选择当“无知者”、“局外人”。
另外,最近闹哄哄的所谓“邪教”课题,也并非仅是个别宗教圈子内才会出现的事,而是任何宗教或社群内都可能发生者(实际上过去的确发生过)。所以其应当是所有国人至少必须关注,乃至有权或有义务共同探讨该如何应对的问题,包括如何辨识、定义、定位邪教、新教派或宗教依法应享有什么地位及权益、政府该如何管理宗教组织、活动及生态,家长、学校、社区、社团、正信宗教组织等该如何协力预防邪教“入侵”等。
遗憾的是:一方面许是上述狂热人士和政客的疯狂、阴险操作非常棘手,乃至其足以挑拨的人祸过于恐怖,另一方面基于长久的社群“互不干涉”的泛化共识,国人总倾向于把宗教课题局限在社群的“安全”范围及尺度内处理。包括一些知识分子,也善于用“多元文化主义”、“价值中立”,乃至“中庸”作为借口来对诸多宗教课题自我噤声、自废武功。甚至,某些显然有点“拎不清”的,还会倒过来批判人们对宗教课题的反应“过度”、“越界”了。
实质上,宗教和政治一样乃众人之事,直接或间接,每个人总会互相牵扯、彼此波及的,无人能置身事外、独善其身。是以人们理应醒悟:宗教面前,不仅是教徒或非教徒,也许更重要的是“个人”。教徒或非教徒的身份不能,也不应完全掩盖、虚化、替代了个人。不管与什么宗教产生了正向或反向的关联,任何人都应该清楚自己有不可轻易被让渡、典当、占有、奴役的个体性,包括自立、自主、自决的能力。而进步的现代社会,就是要保障如此个体性。
总之,诚希望国人能逐渐更宏观、透彻、超越地看待宗教,而非仅一味从现有宗教的角度来看待、理解、审判一切。个人所应受到尊重、保障、捍卫的个体性,不管在什么宗教面前,都是最大的公约数,也是所有人最基本的共同点和最纯粹的立场。能深根、站稳此点来议论和处理宗教课题,应该就不会轻易被宗教狂热者和政治野心家们乱带风向,甚至拐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