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14个月的调查之后,一份长达449页的反垄断调查报告揭开了对科技巨头的宣战。美国司法部指控谷歌利用不公平方式在搜索和广告领域维持垄断地位并试图以反竞争行为维持自身商业地位。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制订反垄断法律的国家。早在1890年就通过了《谢尔曼法案》(Sherman Act)并且对垄断做出了明确的定义,随后又在1914年通过《克莱顿法案》(Clayton Act)定义了价格歧视和阻碍竞争,并以此创立了联邦贸易委员会。
反垄断法意在禁止任何公司通过“任何合同、合并或共谋”等方式进行垄断。谷歌被指控损害三个关键群体:
1.美国消费者“被迫接受”谷歌备受争议的隐私政策;2.广告主必须向谷歌支付“通行费”,才能触达目标群体;3.谷歌故意让与其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科技公司“始终无法摆脱谷歌”。
在过去十年间,谷歌在美国网络搜索市场占据超过90%市场份额,在移动操作系统市场超过80%,在网络浏览器、地图、视频等细分服务市场也超过70%的市场份额。相比目前正受调查的四大互联网巨头当中,谷歌显然在自己的核心市场占据著压倒性的优势地位。
通常反垄断案件的焦点是由于排他性行为的存在,市场被垄断,消费者被迫接受更高价格。但本案的重点是司法部认为缺乏竞争会降低美国的创新环境,而不是谷歌的垄断会如何提高价格。举例,美国司法部发言人马克·赖蒙迪(Marc Raimondi)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如果政府不执行反垄断法以确保竞争,我们将失去下一波创新浪潮。”
果真如此的话,当以后其他类似谷歌的企业,在扩大商业版图之时,将再也无法继续钻法律空子来规避“过时”的法规而不受惩罚。相反,他们将被视为有害创新的机构并且将会面临越来越严格的监管,审查和执法力度。
可以预期,这起案子需要数年才有结果,谷歌将会被反垄断的诉讼所牵制,会使谷歌一直处于防御状态,影响其市场拓展方针,甚至减慢或放弃通过并购其他公司的商业策略。假如最终判决结果是剥离谷歌的搜索引擎的话,那么占公司总收入一半的搜索引擎收入(210亿美元/875亿令吉)的剥离,将会直接对谷歌造成严重的影响。
似乎每隔二十年清算
毫无疑问,这是自1998年联邦政府及19个州共同起诉微软之后,美国最大规模的反垄断诉讼。似乎每隔二十年,美国便会对科技巨头进行清算之举。上世纪七十年代末的主角是IBM,九十年代末是微软,现在终于轮到了谷歌。从趋势上观察,从硬件公司到软件公司再到互联网公司,也正好代表了美国科技行业变革的时代特征。
回顾过去一个世纪,真正因为反垄断遭到分拆的美国企业其实并不多。不幸被分拆的经典案例包括,1911年洛克菲勒家族的标准石油公司被分拆成34家公司,石油帝国随之瓦解,现在的美孚石油公司就是其中之一。
1945年,美国铝业公司(ALCOA)经过8年诉讼之后被强行分拆,现在美国铝业便是其中之一。1984年,电信巨头AT&T在经历12年诉讼后分拆成八家子公司,现在美国两大运营商Verizon和AT&T都是此前的成员之一。
政治与商业利益从来都密不可分,本轮选择谷歌开第一枪,绝对存在政治因素。众所周知,谷歌与本届政府的关系不融洽,共和党一直指责谷歌故意操纵搜索结果偏向自由派。细心观察这一次跟随司法部起诉谷歌的11个州政府,全部都是共和党占据。
此外,谷歌也不是第一次遭反垄断调查。2010年奥巴马政府的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就曾经对谷歌展开近两年的反垄断调查。但当时谷歌的首席执行员施密特和奥巴马政府拥有良好关系,更亲自帮助奥巴马竞选连任,估计也因此而间接让谷歌逃过一劫。
本次总统竞选,假如获选的是民主党的拜登,估计有利于谷歌达成和解。美国司法部实际上也没有直接要求联邦法院下令分拆谷歌,而只是请求法院考虑对谷歌进行“结构性调整”。潜台词就是下令谷歌出售部分业务或停止某些被认为是非法的商业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