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在本季国会下议院最后一天开会,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突然动议,要求国会优先处理伊党主席哈迪阿旺的伊刑法动议,有关355号法令修法一事。这令在场的朝野国会议员感到哗然,事后,马华、国大党、民政党与人联党更联署文告强调,此事未经过内阁或国阵最高理事会讨论,而且4党强调伊刑法违反宪法,并希望更多国阵盟党挺身反对。
伊党主席哈迪阿旺能成功提呈伊刑法私人法案,再次出现在国会下议院议程之中,到底谁应该对此事负责?行动党首先声明,指责民政党及马华无力阻止伊刑法法案提呈国会,民政马华须为此事负责,并退出国阵。另一方面,民政党则认为,如今行动党曾经的盟友伊党,已经在国会提呈伊刑法法案,行动党肯定需要为此事负全责。加上民政党、马华及印度国大党内阁部长纷纷表态一旦伊刑法私人法案在国会获得通过,将辞官抗议,因此民政党也挑战槟州首长林冠英也该做出同样的举动,辞去槟州首长一职。
两方各执一词,那么谁该负责呢?针对这件事,我曾走入基层,听听党员们对此事的看法和观点。有些认为,事态非常清楚,伊党是属于在野党,他们能成功提呈伊刑法私人法案,在野党盟友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然而,也有些党员则认为,若不是首相发行,让路给哈迪动议,阿莎丽娜也不可能敢提呈动议,巫统肯定内部早已有共识,而且并没有知会各国阵成员党,无形中在支持这项动议。
行动党助伊党壮大
虽然众说纷纭,但事实归事实,伊党得以壮大,胆敢肆无忌惮的将伊刑法法案提呈到国会,行动党肯定是名符其实的卖华政党及大马华社的千古罪人。当初行动党在民联时代为了政治利益及权力,不惜与伊斯兰党合作,导致大马数百万华裔同胞如今必须活在伊刑法的梦魇之中。一直以来伊党推行的就是神权治国理念,并以推行伊刑法及把大马变成回教国做为最终目的,但是行动党却因为对政权的执念,而不惜与伊党合作,蒙骗华裔选民将选票投给伊党,结果使伊党得以壮大,并逐步推行他们的神权治国斗争。
如今,行动党在知道无法阻止伊党推行伊刑法时,就宣布与伊党绝交,拍拍屁股走人,而事情发展到如今的局面,行动党,尤其是身为该党秘书长的林冠英,竟还敢厚颜无耻的站出来,指责民政及马华无力阻止伊刑法法案提呈国会,将阻拦伊党呈伊刑法私人法案的责任丢给民政与马华。对此,我党因为没有阻止到伊刑法法案再次出现在国会下议院议程之中,这也是为何我党主席拿督斯里马袖强肯站出来,一旦伊刑法私人法案通过将辞官谢罪。我们也感到欣慰,马华与其他国阵党也愿意跟随民政党脚步,以辞官行动作为抗议。想起当初民政党可说是孤军作战,更曾入禀联邦法院,申请准令,以挑战1993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II(2015年修正案)违宪。如今终于看到各成员党站同一阵线。
我党肯愿意撇弃唯一的内阁部长职来凸显我们反抗伊刑法到底的意愿,那么行动党林冠英敢同样做吗?我可以形容行动党对伊刑法法案的做法,就好像是该党欠了大耳窿的钱后“跑路”,还厚颜无耻的要民政帮他们还债,当大耳窿真的找上门追债,影响到其他人的生活时,行动党还大言不惭的指是民政没有还钱,才使人们生活受影响!不可思议的是,行动党如今拥有38个国会议席,但却要只有两个国会议席的民政党去阻止哈迪阿旺提呈伊刑法法案,这是议会民主国家的一大笑话,因为任何的议会民主国家里,握有较多议席的政党,肯定有更大的话语权及决定权。如果今时今日握有38个国会议席的是民政党,肯定不会发生今天这种事。
有些基层党员甚至认为,民政为了表达不满,应该在来临的两场补选,在民政的旗帜下派出候选人出战,或不支持国阵的竞选活动,以示不满。但是民政在经过深思熟虑下,始终决定在接下来的大港及江沙国会议席补选中,全力为巫统候选人助选,以免进一步壮大伊斯兰党或诚信党。虽然巫统目前的态度模棱两可,但是民政党及其他国阵成员党有信心,在国阵精神下去要求巫统不要去支持伊斯兰党的动议。当今局势,大港及江沙国席补选的华裔投票率料偏低,但民政党会尽量说服华裔选民反对伊党及诚信党的候选人,避免伊党在国会又多了2个议员。
冀民反对伊刑法
很多时候我会以政治的角度去思考,巫统之所以让路给哈迪动议,首相到底在打著怎样的如意算盘呢?是不是要以这一招让伊党和行动党的关系彻底破裂,削减伊党的力量?我们不得而知,因为事先根本没有知会各成员党,但民政党不要铤而走险,我们只是知道,一旦伊刑法私人法案被提呈,就会有被通过的可能性,及被执行的机会。我们的最终目标就是向伊刑法说不,反抗到底!
在伊党推行伊刑法的课题上,行动党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我希望华裔选民在来临的两场国会议席补选中,以选票来教训行动党。至于谁应该为伊党能成功提呈伊刑法私人法案负责,就交由人民自行判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