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样的槟城,一样的地皮,一样的填海。不一样的是,2002年5月21日民主行动党槟州宣传秘书魏祥敬的〈槟外环公路私营化:算算地皮值多少〉,所算出那一大笔的天文数字,时至今时,必然大大地增值了:
“地产业界保守估计,新关仔角填海单是地皮,目前每平方尺值得至少150元,相等每依格653万4000元,500依格总值32亿6700万元,扣除填海成本每平方尺10元,每平方尺可赚140元,全部500依格,共赚30亿4920万元。”
哇塞,不需中东人捐款,也有30亿元耶!魏祥敬因此深感耐人寻味之处:“财团从填海中赚取的盈利,足以兴建三条的槟岛外环公路:按照计划,一条外环公路,共需10亿200万元。”
而且,这是“经济不景气时的市价,经济复苏,地段不仅黄金,而是钻石,每平方尺至少值200元,换句话说,500依格总值43亿5600万元,加上地皮上造建豪华住宅及商业中心,财团所获盈利超出100亿元”。
一样的槟城,一样的海洋,一样的填海,不一样的只是火箭的立场。2007年12月5日,时任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政治秘书黄伟益在槟城发表声明〈海洋生态严重破坏,禁止所有槟州填海工程〉,原汁原味,欧化造句的文告曰:
“槟州政府必须即起下令禁止所有的填海工程,以免对海洋生态构成严重的破坏!民主行动党促请槟州政府即起下令禁止所有填海索地的工程,以免对海洋生态构成无可弥补的严重破坏。”
不一样年代
黄伟益当时还说:“对于槟州政府之前所批准的填海工程,水利与灌溉局、环境局与地方政府必须定期展开严格的突击监督行动,确保发展商遵循当局所制订的各种条件。”
因为这样,黄伟益主张,“从长远来看,唯有槟州政府禁止所有不必要的填海工程,这才是更好的解决之道。而且,我们亦能确保海洋生态不会遭到不必要的破坏。”
没错,这一切“是从长远来看”。从2007年算起,至今不过8年之久,一样的海洋,一样的海边,一样的温床,一样的生物,一样的水藻,一样的研究;难道,2015年填海,物种不再因此濒临灭绝?
一样的槟城,一样的发展,一样的填海。2008年10月15日,民主行动党秘书长兼峇眼国会议员林冠英公告天下〈槟州新政府不追随国阵政策,将所有填海地段从租赁地契转换成永久地契〉;原文说道:
“槟州新政府并没有计划追随国阵政府的政策,回避国家土地法典,将所有填海地段从租赁地契转换成永久地契。在国家土地法典第76条文下,州权限当局(或州政府)不能将海滩或海床卖掉超过99年。换句话说,国家土地法典阐明了禁止州政府将海岸地段转为永久地契,这是为了公众利益而保护及保留海岸地区。”
“基于填海过后,海滩及海床将不复存在,因此,州政府有权利将填海地段转换成永久地契,再转给个别的人士。换句话说,一旦填海过后,海滩及海床将在事实上、物质上及法律上消失。虽然如此,但新政府将不会行使将填海地段转换为永久地契的权利。”
一样的槟城,一样的土地,异样的填海。时光荏苒,又过两年,2010年8月2日,身兼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槟州首长及峇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在槟州发展机构总部记者会提出〈槟城通过国际招标,为峇央珍珠60英亩的土地及40英亩的填海地段进行发展,将有助我们这个民本政府推行更多有利社会的计划〉:
一切是空谈
“槟城通过国际招标,为峇央珍珠60英亩的土地及40英亩的填海地段进行发展,将有助我们这个民本政府推行更多有利社会的计划。由于得不到联邦政府充分的财务拨款,以及面对联邦政府官员的不合作甚至破坏,槟州政府别无选择,只能自力更生,自己寻找本身所需的发展资金。”
咦,当初,不是林冠英说好“新政府将不会行使将填海地段转换为永久地契的权利”吗?不过两年之间,遽然改变?残剩的只是2012年12月2日林冠英在槟州常年代表大会上发表演讲的言之凿凿:
“(槟城)成为第一个采取各种环保措施的州属如无免费塑料袋、禁用保丽龙、禁烟区、打造公共空间及脚车道、星期日无车日、今年再循环率为26%(全国目标为2020年20%)”。
可是,然后呢?什么时候儿时海滩都离我远去?什么时候身旁的人已不再熟悉?人潮的拥挤拉开了粉丝的距离?沉寂的大地在静静的夜晚默默地哭泣?谁能告诉我,谁能告诉我,是我们改变了DAP,还是DAP改变了我和你?
一样的月光,一样的照著首长兮。一样的夏天,一样的下著倾盆的雨。一样的烟霾,一样的在风中堆积。一样的大选,一样的选票,一样的日子,一样的我和你。
什么时候火箭月亮都成了记忆,什么时候槟城变得如此的拥挤,高楼大厦到处耸立,七彩文宣把星空填得如此的生气;谁能告诉我,谁能告诉我,是我们改变了火箭,还是火箭改变了我和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