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名大马艺人兼电台DJ报警,指控《南洋商报》题为“剖视影视业另类捞钱术”的系列专题报道破坏影视业声誉,并要求警方从采访者和受访者著手进行调查。
也因此,让这系列报道引起了另一波关注。不过,民众反应两极,有人并不认同匿名受访/爆料者的做法,也有人认为有关艺人无需气急败坏,毕竟有关系列报道并没有任何指名道姓。
无可否认,任何报道的匿名受访都会影响有关报道的公信力,但这却是媒体逼不得已的做法。值得一提的是,该系列报道中并非全部四篇都采访匿名爆料者,以真实姓名接受采访的受访者远比匿名者多,这也大大增加了报道内容的公信力。
实际上,当一名新闻从业员选择以匿名方式处理受访/爆料者的身份,也押上了自己的专业和操守。或许,大部分的公众并不知道,要说服一个人接受采访并不容易,更何况是爆料呢?
当一个人愿意爆料或接受采访,但却选择匿名,一般都是担心身份曝光后会损及自己的安危和利益。因此,匿名受访也代表著受访者对采访媒体的信任,才愿意爆料,而媒体在处理访问时也会拿捏分寸,避免在现有约束下触及法律。
换言之,一些人眼中的匿名可能是毫无根据,但资深媒体人所引述的每一个匿名受访者都是我们眼中看不见的信任,才能让受访者冒著身份被曝光的风险,把他们所知道的情况/资料告诉采访他们的媒体。
匿名访问
当我还在采访线上时,不少的独家政治新闻都是引述自匿名爆料者,如“林峰成弃国攻州,让路林冠英”(林峰成将峇眼国席让给林冠英)、“阿力夏上阵峇东埔补选”(巫统时任诗布朗再也州议员获在补选披甲上阵)、“公正党一人一票采直选制”(也是全国第一个政党采此制度)等。
当时,这类爆料式新闻甚至被其他人认为是不可能发生的笑话,但最后都成真了。这些新闻虽采用了匿名访问的方式,但我相信这些向我爆料的人士,而他们也选择相信我,最终时间也给了这些别人眼里曾经的笑话最好的证明。
尤其是在这几年,流量当道,一些媒体为了在数码洪流里生存,也开始以哗众取宠的标题、情色内容来吸引流量,让新闻内容更趋速食化、碎片化。在现有的法律约束、流量当道的情况下,原本已不受重视的调查式报道更加式微,没多少媒体机构愿意投放资源,也没有多少媒体工作者愿意投放心力在这吃力不讨好的工作上。
我尤为认同群议社社长林奕慧在《阿炳报警记》提到的,“在流量至上的数码时代,愿意从事调查报道的记者和剖析严肃议题的报道实属难得。特别是探讨的议题涉及复杂的利益关系时,记者与其所属报社其实冒著一定的风险。不少记者就因为披露政商勾结、非法交易和环境破坏等问题而遭受种种威胁和暴力。对媒体和大众言论产生寒蝉效应的可能是政党、法律和财团,如今还加上了网络霸凌。”
当政府有意在今年内修订《吹哨者保护法令》,以保护提供贪污和滥权情报的吹哨者时,又有谁来保护媒体工作者呢?“人如其食”,难道我们都想在以后继续让已靠社媒来喂养的媒体来喂养我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