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所行,常有己之所欲,施加予人的想法。但是,遵照孔子的主张,不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两者相较, 那个说辞思虑毕竟周全?记得早岁思想家陈大齐曾有经典论述对比解说。
核心所在,乃是受之一方的感受。如果所施之物,对方心里其实不喜,则不论所行为何,必然坏事。反之,设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即便不施之物,为受者所爱,也没有关系。
抽烟之欲勿施于人
同意这点,自可认同眼下禁烟新令之相对合理。倘若因为自己习惯抽烟,以为独乐乐不如众乐乐,而在公众场的同一空间旁若无人,继续吞云吐雾;恐怕正好显见“己之所欲,施加予人”之危害。
暂且不论现代医学的研究对此如何定论,任何一位烟民想必不会在自己的家里,肆无忌惮地抽烟。要是家中刚有孕妇,或者初生小孩,会有一个不识趣的烟客,在那里烧烟吗?
是的,我们都极力挺身维护本身家园这块净土之余,似乎完全没有思虑公共场合的环境。走出家门,人人失去了分寸和底线。结果,不少民众因此日夜被抽一根根的二手烟。那么,万一因烟而病,谁来买单?
这一笔层层叠叠的糊涂账,算来非常可怕。所影响的,不是本身的健康、个别家庭的生计,保险公司和国库也可能因此需要支付庞大的医药费。那么,对比社会的成本,和个人一时的快感,应该怎么算计?
可惜,尘世之人,往往不愿念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底线。相反的是,他们要和每一个人分享他们饭后一支烟,似神仙的快乐。磨蹭拖沓,政府总算拿出决心,力行新政;既顾及共业,烟客必能体谅李文材医生的健身良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