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准备赴美深造的少年朋友,在参加SAT(Scholastic Assessment Test,申请进入美国大学的学术能力评估测试)考试时,因为没有遵照考场规则,在主考官宣告作答时间结束时,没有马上停笔,而当场被记下名字,交由美国大学理事会处分。
这少年朋友自小到大,参加过无数大大小小的学校考试、政府统一考试,怎么没学会遵守考场规则呢?是什么样的考场经验让他以为这样做没有关系?回溯我们的考试经验,回看我们的考试现场,大家是否曾严正看待“时间到,停止书写”这项指令,还是总要等到收卷的考官来到眼前,才舍得放下笔?
最基本的公民教育
面对考场规则,看似放纵、宽松的美国教育比我们严格多了。我们常羡慕美国人的自由,却忽略了这样的自由必须建立在自律的基础上,须有强烈的规则意识作为前提。规则意识是指源自内心,以规则为自己行动准绳的意识。它是法治国家维持社会秩序的重要条件,也是最基本的公民教育。只有当国民都具有公众责任感,意识到遵守社会规则的重要性,大家的权益才能受到保护。
包含自我约束力量的规则意识须自小培养,从“他律”到“自律”,再逐步变成内在的秩序。和其它行为习惯的养成一样,它绝非靠教科书上的教条式灌输,简单的口号呼吁,或权威式的耳提面命就可达致,而是须整个社会环境来养成,靠身边的许多小事抓起。身边的大人面对规则的反应与态度,是建构孩子规则意识的基础。
如果孩子自小就看到大人逃避规则,感受到整个规则体系是松动,允许变通、可以妥协、通融的,就不会对规则存有敬畏感,重视规则。遇到规则与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会抱著侥幸获利的心理,设法绕道、变通,寻求规则之外的便利。
在逾时作答,触犯考场规则这件事上,少年朋友固然难辞其咎,但一直以来纵容、默许他这么做的考场环境呢,就不需负上责任吗?我们今天忽视规则教育,来日必将付出更大的社会成本。
目前,社会上常见的许多违规事件,如插队、闯红灯、超速驾驶、贿赂公行等,都是由于欠缺规则意识所致。要解决这些问题,不能单靠加强法律的惩戒约束或他方监管,而是回归根本,踏踏实实地做好规则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