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在的,并非人人都会觉得宗教必定是引入向善,或至少无害、无污染之物。是以,才会有某些人对宗教事物尤其敏感,乃至厌恶。如说某些人就强烈认为某些宗教事物不可出现在其居所附近,甚至不惜动用政治影响力来推行带歧视性的社区规划和管理政策。
也有某些人总是患有“被改教”的恐惧症,动辄指控别人企图改变其信仰,甚至不惜动用几乎所有政治管道,包括法律法规、行政机关、学校教育、媒体,甚至街头暴力等来杜绝“被改教”的可能性。殊不知,如此恐惧症,以及相应的各种预防、惩戒,乃至恐吓手段,在他人眼中,只会更折损和贬低了被其认为绝对正确、正当、正义的宗教。
民有自由信仰权利
讽刺的是:患有最严重的宗教恐惧症者,往往最爱批评和指控他人对其所信仰的宗教怀有恐惧症。其人经常对民间一些偶尔表露的“宗教恐惧言行”大加渲染和猛烈批判,但对国家建制里的“宗教恐惧建构”却往往视而不见,甚至还大表赞同、大力支持。
更令人气馁的是——若要杜绝宗教恐惧症,最佳的办法是通过宗教教育和交流,让人们在平等、开放、理性的氛围下相互认知、了解和体验各种宗教。惟偏偏宗教恐惧症者最怕如此氛围,总是抗拒任何“被挑战”或“被侵犯”的情况,以致视平等、开放、理性的宗教对话和研究为禁忌。
其中最极端者,甚至连非其所信仰之宗教的任何宗教讯息都不许公开传播,一心要垄断宗教传播的公共空间。
质言之,凡足够理性和客观者,应都明白现代人有自由信仰宗教的权利,而如此权利正是教界所必须认可、认同,乃至落力支持的。不管宗教组织或信徒多么坚持某宗教的“正确”,但唯有让人们能自由认知和选择它,它的“正确性”才能建立。而不是千方百计地排除了人们的选择机会后,才来鼓吹其“美好”、“崇高”、“绝对”。
遗憾的是:坊间虽有人肯努力促进人们对特定宗教思想、文化(包括禁忌、风俗、文物)、义理等的认知,但却没人敢推动宗教间的平等对话和自由取舍。相对而言,前者虽不是无意义,但后者恐怕更是这社会所急需的,只是惧于权势,没人敢去做而已。
毕竟,在一个如此封闭兼半专制的社会当中,宗教往往更是政治的婢女,当权者是绝对不会让老百姓享有足以令其无法垄断、操控他们的集体思想和意志之自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