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总的《马来西亚华文教育》2006年上半年卷,曾有记录说,是年1月5日槟城地方法庭宣判巴东仙托新中华小必须拆除,让路发展商的房屋发展;所幸新中代表律师及时上诉槟城高等法庭,获得一纸庭令暂缓拆校。
1月17日,马华公会成立全国华小校地调查行动委员会,开始著手收集华小校地,试图协助华小解决校地之主权。翌年3月马华华小校地调查行动委员会主席韩春锦宣布,此回调查已经收回80%的问卷,一旦完成,则将深入分析,拟定报告。
时光荏苒,倏忽11年,然后呢?当下搜寻所见,似乎只有砂拉越董联会通过位在www.donglianhui.org/fp/06xiaodi.htm的网页,发布州内部分的结果。砂州之外,到底是否已经走到最后一里路,一概不知。因为吉南司南马的育强小学之事,华社再一次一哄而上了。大家皆高举了教育的火种,希望赶在5月12日之前与地主交流,遵照合情、合理及合法之原则,共思的解决之方案。
万一双方会面之后,仍然没有圆满之共识,次选的方法是:州董联会则会要求吉打州务大臣及教育部长插手,诉诸法令,宣布征用地段,让育强华小在原地继续香火。这种高调,尽管煽情,说实在话,实在掩饰不了这些年月群体的失责。
这个时候,董事长吴志刚才匆匆忙忙建议,如果地主回心转意,献地育强,董事会将会在学校显眼之处铭刻地主令尊的芳名云云;不过是软硬兼施,点醒地主识do,顺应时势,接饮敬酒。
何况,回到法律,地契白纸黑字所书,明明白白;那么,身为地主,准备卖地,不管出自什么理由,本来不是理所当然的吗?可惜,华社之行,少有法理,只有面子。经历此次的灰头土脸,希望吾人可深刻地体会注册校地,确实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