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党主席哈迪阿旺最终在国会提呈修改1965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法令的动议,这意味著哈迪梦寐以求的伊刑法将在未来成型,被辩论,被表决,甚至被通过。
哈迪不到黄河心不死,提呈私人法案过后,强调伊刑法的落实与非穆斯林无关,还威胁非穆斯林不要阻止伊刑法,更放话将举办大型集会支持伊刑法。哈迪这一次是势在必得,伊刑法开了个头,国民深感担忧。
大马进一步伊化
伊斯兰法是一套根据《古兰经》及圣训内容,以伊斯兰教义为准则,对人民的日常生活和行为做出的法律规定。虽然哈迪及支持伊刑法的人士口口声声说伊刑法与非穆斯林无关,但在伊斯兰国家,伊斯兰法不只规范穆斯林,也包括了“齐米”。齐米是伊斯兰教“保护民”的术语,最早是指犹太教徒,后来扩展到了基督徒甚至佛教徒,乃至所有的非穆斯林。
无关非穆斯林只是一个掩饰的说法。目前我国的情况,已经更进一步的伊斯兰化,阿拉伯化,趋向更为极端的宗教化。
哈迪与伊党,从来不放弃建立一个政教合一“神权伊斯兰国”,哈迪是一位宗教师,他当然不承认《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政教分离的说法,他严厉警告穆斯林国会议员必须支持这项法案,甚至威胁指穆斯林放弃伊刑法,将被视为“叛教”。
当年,为了争取更多马来选票,行动党、公正党与伊党联手合作,有了“替阵”,后来因伊斯兰国立场各异,替阵瓦解。2008大选,三党再次合作,行动党毫无忌讳的替伊党涂粉抹脂,伊党得到了非穆斯林的支持,民联也获得了马来选票支持。但终究没有执政,伊刑法无法成型。
哈迪最终与民联翻脸,拥抱巫统,敲响政治警钟。负面事件排山倒海的巫统为了力挽狂澜,只好推波助澜助了哈迪的法案一把,淡化了许多争议的贪腐事件。
伊刑法只要在过半国会议员通过的情况下,一个“不小心”就将让大马跌入深渊,这将毁灭原有的司法制度,社会契约。我们拥有文明且公正的法律体系,但现有的政权却腐败、专制及频频推行不公政策,视法律如粪土,任意玩弄司法。
政教合一是专制政体,是威权统治,我们担忧伊刑法的落实,一步步把马来西亚推向政教合一的体制,万劫不复。
反对伊刑法,是马来西亚公民的权利和责任,因为这是维护我们现有的宪法体制及民主自由,反对公权力对信仰自由的干涉,无关“反伊斯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