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刘蝶广场冲突事件发生后,有包括政治人物面书网友在内许多人发言,劝请不要把该事件与种族牵扯到一起。然而,盗窃手机的是马来人,聚集广场闹事的是马来人,受冲击的店家是华人,无辜遭殃的路人是华人,还有被打的记者也是华人,更嚣张的是,暴徒在行凶之前也特意质问对方是不是华人。
确实是一桩普通盗窃案件,但也明明引发了种族冲突,为何要自欺欺人?或许不承认刘蝶广场事件是种族冲突事件,大概是抱有不让事情进一步恶化的善意与爱心。但接下来的后继事件,比如时代广场挨拳打的华人少女,眼镜店遭群殴的华人老板,哪一起又没有种族的因素掺杂里边?!
有时,棘手问题的根源在于视而不见,或者一概扫入地毯下,结果是问题不但无法解决,反而会继续发酵,酿成更大更多的问题。承认种族问题的存在,种族之间尤其是政府拿出诚意来解决,种族问题在大马才可能不再是问题。不过,种族问题在大马由来已久,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解决也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假以时日,制定与执行良好政策。
目前而论,不妨回到种族冲突的引爆点,它可能是极端的种族言论,也可能是简单的刑事案件,甚至是普通的市井争执,无论哪种,都必须尽速解决在萌芽状态,政府及执法机关绝对不能装聋作哑而形同纵容,如果不能在萌芽状态制止,那就要对扩大事态的责任一方采取果断行动。诚如彭亨州务大臣安南耶谷所言,政府必须采取严厉的行动,才会对类似行径起到吓阻作用,进而避免种族主义火苗延烧。
在一个多元社会,社会公正是不同族群和谐共处、共同发展的根基。不可否认,在政治、经济、文化及教育领域还存在一些如何公正的争议,乃是因为不同族群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认知差异,尚且情有可原,可以循序渐进,经由探讨、对话、沟通达致共识。但在法律层面却没有任何商量余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昭示最基本、最起码的社会公正。如果法律失去尊严,不能维护公平正义,那么这个社会的根基就会解体,政府的信用会逐渐破产,社会沦落进入冲突以至动荡也就成为必然,而最终结果则是祸国殃民,没有任何一方得益。
事实上,安南耶谷也提及,大马有法律,但一部分人仍然视为无物。进一步阐发的话,一部分人会把法律视作无物,而无法无天,也会有一部分人视执法为不公,有法等于无法。究其原因,即在于法律没有得到正确贯彻,相反,却在执行过程中发生扭曲与偏袒。对权益不能得到保障的一方,自然会认为法律有失公正;而对权益得到特殊庇护的一方,也不会认为法律是公正的,而是认定法律执行中只会提供特权,尽管他们也许明知已经违反法律。
还法律以尊严,还社会以公正。让市井争执只是市井争执,让市井争执有说理地方,让刑事案件归于刑事案件,让刑事案件得到公正处理,给予种族言论严厉制裁,给予这一切“正能量”更多的“镁光灯”,那么许多可能的种族冲突就会消失于无形,和睦互助的种族和解就会逐渐生根,那些善良人们的美好愿望才会实现。
让法律彰显社会公正,或许就是一个根除种族问题的突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