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看了电影《乔布斯》很失望。其实,大家心中都有一个乔布斯,对不上,很怅惘。
乔布斯辞世半年后,授权的传记卖疯了。一辈子没用过苹果产品的好奇宝宝,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即使平时都不看点什么,现在人手一册《乔布斯》。
而痴过的人,大都中年了。对我们而言,乔布斯已经天长地久,拥有或不拥有,真的没那么重要。现在小朋友人手一部苹果笔电、爱疯、iPad,苹果算得了什么。回想曾经属于苹果是cult的年代,我们中年的臃肿显得丰腴,光滑的头颅经过醍醐灌顶。小朋友,这个你不就懂了。
80年代,在美国玩音乐的朋友风靡Atari电脑,因为那是第一部有个内装MIDI接口的家庭电脑。记得有个吃喝拉撒著玛拉奖学金的马来同学,不但买了台Atari电脑在房里编曲和玩游戏,还把奖学金的余额买了电视机及音响系统航运回大马,造福家人。
我们心理极度不平衡,三分天才,七分努力,那是阿Q的语境。没有优越的科技条件,你休想在唱片界求得一官半职。我们只能假装看不见世界在改变,继续躲在琴房里填写豆芽,编不插电的乐曲。
直到有一天,苹果公司推出价廉货真的麦金塔(Macintosh)“天人合一”个人电脑:CPU和显示器一体。当时的世界没有笔电,麦金塔小巧玲珑,携带便利,人气直升,成为80年代音乐人的痴。
我们亲昵的唤Mac,与爱人温存一般。因为Mac,我们跟其他人不一样。最重要的是,我们在Atari朋友面前突然高了一截,对Atari嗤之以鼻,那个又丑又土气的恐龙。
为了拥有一个爱人,我工读生涯达致不平衡状态,天天追著学生事务处,恳求分配多几份工作给我,以便达致每周最高的工作时限。我学会了可怜兮兮的表情,可以加薪吗?后来,事务处的胖女人被我的真诚感动,每小时调高五毛钱。
终于,我加入了苹果cult。每天开启电脑时,笑脸图标(那是乔布斯贴心的经典商标)最窝心。删文件时,按住滑鼠把文件拖拽进垃圾桶,鼓得胖胖的,咚一声,又恢复标准身形,逗极了。是的,微软抄袭苹果,但抄袭不了乔布斯的完美主义。美,是比尔盖茨这辈子学不来的遗憾。
90年背著Mac回来大马,录音室里都没瞧过这玩意,更甭谈同步系统了。结果退五百步买了台MC50编曲机,那是乔布斯不笑掉大牙才怪的恐龙,挫折令痴显得天真无知。回想,痴过就是了。现在的苹果,再也cult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