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素(Bertrand Russell)有言:“人类施加于其同类的大部分最严重的邪恶,乃由那些对某些实际上是虚假之事物抱持著相当大的信念者所犯下的。”易言之:信念不一定 对社会有益,因“性质”或“素质”有问题的信念,或会造成灾难,如那些默许、纵容,甚至鼓吹、煽动教条主义、绝对主义、专制主义、恐怖主义等者。
当 然,有问题者往往不会自觉有问题,反而经常以为别人才有问题,自己则永远与善、真理、正义或神圣同在。如此思维,正是衍生各种思想和政治,乃至文化专制的 土壤。职是之故,即便是最伟大的智者、圣贤,抑或先知、教主等,也必须对自我保持高度克制:宁可落魄、困顿、挫折,甚至牺牲,也不该诉诸手上的机会或权力 来强行本身的信念和理念。拥有明确、坚定、强韧的信念固然没错,惟如此信念也可能化为无情的嗜血屠刀。
遗憾的是,这世间从来不缺少信念上的狂热者,一旦以为己方是对的,就会对异议和异质者极尽异化、丑化、妖魔化、非法化之能事;行暴力之际,还以为自 己是在做功德、为民除害,殊不知本身已沦为最实质、最严重的公害!如于中世纪的欧洲,宗教极权就曾导致各种难以想像的制度化歧视和暴力,包括酷刑和杀戮。 难怪某些宗教会一再强调魔鬼是最阴险、狡诈的,因人们一不留神,就会被其所蛊惑、侵占、操纵,沦为行邪恶的傀儡和工具。
诚因看透人性的不可靠,西方社会早就进化至给权威——包括政治和意识形态权威——施加各种制衡机制,必要时不惜让其“漏气”或“跳电”,发挥不了 “所向披靡”、“呼风唤雨”、“统领天下”等作用。如此机制虽会约束,乃至窒息了某些人施展其信念的自由,但也有效地防范了信念膨胀、泛滥成恐怖权威的机 率。当然,二战期间纳粹主义之嚣张促成骇人的屠犹悲剧,可谓极其彰然的失败,然西方人确是不断地从经验中反省和改进。
信念不仅有益,亦可能有害,那该如何自处呢?或许值得借鉴的是孔子所训诲的“绝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论语·子罕》),即不臆测、不 武断、不固执、不自以为是。另外,詹姆士(William James)说得更白:“我们必须依著今天所能掌握的真理而活,也要做好明天接受其为谬误的准备。”简言之:浓烈的信念虽可嘉,但清明的理智更可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