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各族虽有不同的文化和宗教背景,但彼此会互相容忍,偶尔触及一些敏感的宗教课题时,若处理稍有不慎,还是会引起轩然大波。如最近引起热议的《雪州城乡规划指南》第三修订版中,有条文阐明非伊斯兰宗教场所不能设立在商业店屋、住家或穆斯林住家50公尺范围内。
为此,本期的《东方热话》就特别邀请加影美华山庄第8区居协主席刘云汉和乌鲁冷岳神庙联合会主席林友平,探讨到底在住宅区内,适不适合设立宗教场所。
我国社会是由多元种族、宗教和文化组成,各族间因不同的信仰和背景都互相容忍及和谐相处,创造出我国独有的多元环境。虽彼此间偶有摩擦,但大家还是秉持著互相尊重把问题化解。
在敏感课题上,大家都是秉持著“河水不犯井水”的态度,但这次的《雪州城乡规划指南》第三修订版却触及华社神经,进而引起巨大舆论,而雪州政府也立即宣告暂缓落实和检讨相关条文,事件才得以平息。
林友平坦诚,并不赞同在《雪州城乡规划指南》中,有阐明非伊斯兰宗教场所不可设在商店、住家或穆斯林住家50公尺范围内,即不应该有任何条例、条规是把非伊斯兰宗教场所“隔离”。
“这样的条例是不该存在,因以华裔为主的住宅区,还是可接受有庙宇或神坛设在住宅区内,因这是华人的膜拜信仰,所以不会抗拒。”
“若庙宇和神坛要举办任何宗教仪式或宴会,则应选择远离住宅区范围的草地、空地或是酒楼进行,即要避免干扰当地居民,彼此间该互相尊重。”
惟刘云汉则说,尽管也不赞成上述条例,但站在居民的立场,他是不赞成住宅范围内有任何的宗教场所,无论是华人庙宇、清真寺或基督教堂等。
希望政府拨地
“因为,若宗教场所有任何活动或宗教仪式,一定会对当地居民造成影响,包括会造成交通阻塞,而且庙宇烧香或烧祭品,会对住家环境造成影响。”
“当然,设宗教场所要有敏感度,如在华人人口较多的住宅区,设庙宇或神坛可能不会遭到反对,但在各族人口混合的地区,则要有所顾忌。”
他指出,无论如何,还是反对把住宅单位改为宗教场所,而最妥善的方式就是把宗教场所设在政府所指定的宗教保留地上,这样就不会对居民造成太大影响。
他希望雪州政府能够拨出更多的宗教保留地,给非伊斯兰教宗教团体建设庙宇或其他宗教场所,而非把住家改为宗教场所,因住家单位的空间有限,并不适合作为宗教用途。
“如在吉隆坡甲洞的三间庙就是很好的例子,雪州政府应效仿并拨出更多的地段,让多间庙宇集中在一起。因庙宇所供奉的神灵不一,因此,在举办神诞或庆典活动都不会有冲突。”
他说,虽反对把住宅改为宗教场所,但却不该有条例设限,因这是信仰的自由。而且,要把宗教场所设在距离住宅区50公尺内也可,但却该在一个合适的宗教保留地上兴建。
考虑邻居感受 减烧祭品
林友平说,过往很多神坛都是建在住宅区内,尤其是新村,如乌鲁冷岳内就有约80%的神坛,是建在住宅区内,主要原因是缺乏建设宗教场所的地段。
他指出,很多神坛经过多年,还是无足够财力购买地段,或是获得州政府分获地段,所以只能保留在原地。惟这些神坛主要是建在新村内,因新村屋与屋之间有一段距离,与以排屋为主的现代住宅区有异,所以,较能被村民接受。
“而且,神坛所举办的活动,村民都乐于参与,但若是在现代化的住宅区,因屋子是‘贴在’一起的,所以设神坛还是会对邻居造成干扰。”
“无论如何,因现在还是有许多神坛是设在住宅内,我劝请他们,在举办仪式时,或是平日应该减少烧祭品或香的数量,因还是要考虑邻居的感受。”
刘云汉也认为,现代住宅区是不该设有神坛,尽管该住宅区是以华人居多。“尽管不是穆斯林,但也并非所有华人都信仰道教,有华人是信仰基督教,所以,设神坛还是可能会引起居民的不满,应该要考虑这点。”
应视人口决定宗教场所
刘云汉认为,在新建的住宅区里,政府在规划上,都会把宗教保留地留作兴建清真寺,而居民对于非伊斯兰宗教场所的需求,往往都会被忽略了。
“其实,宗教保留地不该分伊斯兰和非伊斯兰,而是视该地区的人口而定,如该地区是华人居多,则应保留建设庙宇,反之则可以是清真寺或其他宗教场所。”
“而且,要建非伊斯兰宗教场所,还要设立牌子通知当地居民,若有人反对就不可兴建,这有欠公平,其实应该删除这样的条例,即各宗教都应该得到公平对待。”
林友平则说,在宗教课题上,就犹如《雪州城乡规划指南》的课题,是不该过度政治化,因这样只会令问题倍加复杂,不利于国民的团结,若处理不当还会有分化国民的危险,所以,各造应谨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