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看人力资源部于2015年4月拟定的“雇员保险制度”(Sistem Insurans Pekerjaan),当中详细列出整个计划的起源和发展。时间最早可追溯回1997、1998亚洲金融风暴,当时亚洲经济萧条,各行各业一片低靡,失业人数一度飙涨到快90万人,远远超出过去的失业率,许多移工也被迫遣返母国,企业倒的倒、扣薪的扣薪,有的请员工干脆拿假休息,这番情景许多人仍历历在目,尽管距离现在都快20年了。
那是大马职工会开始呼吁政府成立“失业保险制度”(Unemployment Insurance System)的源头。政府除了祭出经济刺激配套,提供再就业培训津贴外,再也没有其他任何回应。2007、2008年遇上美国次贷危机,同样的剧码再度上演,失业的失业,喊话的喊话,一切如常。
隔年,政府首度正面回应,原则上同意这项计划并从“第十大马计划中”拨出8000万令吉设立此制度,其中的5200万令吉已交予“社会保险机构”(PERKESO)。如今8年过去,此计划仍然胎死腹中。人力资源部从2014年开始一再表明即将把这草拟的法案送到国会辩论,至今一再拖延。
眼看本季度的国会即将在8月10号结束,这项讨论近20年的法案计划,即将决定1千4百多万名打工仔的命运,是否会来得及在本季度的国会中辩论?
近4万名失业劳工的救命符
连续两年来,单是每年被裁员的劳工人数,已达20年前亚洲金融风暴失业人数的近一半 。2015、2016年的裁员人数,分别是4万4343人,以及3万7699人,这还没算上失业人口5万多人,情况令人担忧。根据人力资源部的数据,在2003至2012年10年间,共有7130名雇主裁退22万986名员工,雇主理应偿还近17亿令吉予员工(当中包括拖欠薪资和遣散费),但员工实际上只成功索回近13亿令吉。该数据指出。31.4%的劳工每年平均被拖欠3970万令吉赔偿金。值得注意的是,凡是2001令吉以上的员工(占全体私人界劳工的30-35%)并未受到1955年劳工法令保障;除非他们有签写集体协约则另当别论。
根据人力资源部于2015年最后草拟的“雇员保险制度”版本,这项类似于失业保险基金的保险计划,要求凡是拥有一名或以上员工的雇主都必须参与,且员工薪资不受限;雇主和员工双方每月必须按月薪的0.25%投入这项计划。若A劳工月薪为1000令吉,劳资双方每月必须各投2令吉50仙,共投5令吉,一年保费总共60令吉。
投保的最低原则是,劳资双方需在24个月期限内,至少投入12个月保费。若劳工不幸非自愿性失业,“雇员保险制度”将会按照劳工薪资和投入保费的月数,在失业的未来六个月中,每月按照图表所示的比例,提供求职津贴。举例(见下图红色线区),若A劳工每月薪资为2000令吉,过去24个月内都有缴付0.25%保费(劳资双方各每月5令吉,24月共投保240令吉),因此在失业的首个月,可获得原来薪资的80%或1600令吉,第二个月可获月薪的50%,即800令吉津贴,并以此类推,6个月后共得5400令吉。
此外,根据“雇员保险制度”草案,失业劳工将获得再就业谘询辅导、培训津贴、训练费、提前再就业的奖励等。若按照公积金活跃会员的人数估算,预计会有670万名劳工受益。
关键争议:雇佣终止与遣散福利取消与否
2009年,政府原则上同意这项计划并播出款项,同时也要求劳资双方未来必须各投0.25%,以降低对政府拨款的依赖,却招来劳资双方的反对。
同时,大马雇主联合会认为,“雇员保险制度”对雇主来说是个额外负担,于是进一步建议:
一、将“雇员保险制度”安置在公积金而非社会保险机构底下;
二、这项计划所收取的款项应视为一种存款,若企业将来并未裁员,则企业能提领回这笔款项;
三、一旦实施“雇员保险制度”,则雇佣终止和遣散福利的规定就得取消
大马职工会强烈反对第三项建议,并认为“雇员保险制度”和雇佣终止和遣散福利,完全是两码事。
尽管政府委托国际劳动组织的相关专家介入协调多次却始终不得要领。2014年,经济委员会要求人力资源部重新评估这项计划,该部门也联同相关政府单位到韩国、台湾和日本考察,再针对不同国家的政策制度,包括劳资双方一直僵持不下的立场,一并纳入考量拟定成2015年版本的草案。
在这份草案中,政府无疑是对雇主的抗议作出了让步:
一、凡事之前也有缴付人力资源基金(HRDF)作为培训基金的雇主,从此可从原来的1%减至0.75%,然后另外把省下来的0.25%转移到“雇员保险制度”。换言之,雇主在无需增加任何成本的的情况下,仍可参与“雇员保险制度”;
二、“雇员保险制度”除了用作失业补助津贴、再就业训练等上述提及的福利之外,还可作为企业结业后补偿劳工遣散费的馀款
无论如何,这份计划书也始终未获雇主的背书,反而引来更广泛的抗议,除了大马雇主联合会外,加入抗议行列的还有大马制造商联合会(FMM)、大马国际工商会(MICCI)、马来西亚中华总商会(ACCCIM)、大马日本贸易与工商协会(JACTIM)。
“当时大马雇主联合会对政府的计划建议书上的某些条款有保留。他们认为若要推行“雇员保险制度”,应该完全取消雇佣终止及遣散福利。雇主不想要负担更多成本,可是遣散费是遣散费,跟失业补助金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嘉倪补充。
于是,雇佣终止和遣散福利是否等同于“雇员保险制度”,成为劳资双方多年的导火线,以至于此项计划的推行遥遥无期。
社会主义党:国家银行应暂冻结房车贷
另一边厢,社会主义党、大马职工会和非政府组织等,也针对人力资源部草拟的建议书提出数项修订。整体而言,大马职工会、社会主义党和非政府组织等,同意且支持人力资源部这项计划,唯对受保对象、保费额度、失业津贴发放方式等条款有不同的意见。
嘉倪强调,“首先,我们认为“雇员保险制度”应该优先保障因公司破产而倒闭关厂的失业劳工。这些公司一旦宣布破产,往往连最后几个月的薪资或遣散费都不不会赔偿,受影响的劳工是失业劳工族群中最脆弱的一群。”
政府要求劳资双方投保0.25%虽不算多,但社会主义党等认为,为了减轻负担双方只需投保RM0.50就足够了。 嘉倪解释,“试想想,全马若有600万名劳工投保,每个月劳资双方各投50仙,那么一个月下来我们就有600万令吉,一年之后就有7200万令吉保费。公司破产倒闭裁员不会每月发生,所以这笔经费已相当足够。”
第三,雇主应按照规定30天内偿还遣散费,同时劳工可每月固定获得80%薪资的津贴,长达6个月,好让劳工有充分的缓冲时间,能够安心重新思考和安顿未来的事业方向,而非急就章地临时抓住一份更低薪的工作。
至为关键的是,劳工若因公司倒闭关厂而失业,劳工局应第一时间发函通知国家银行,暂时冻结所有银行房贷和车贷,以避免劳工的房车产因未定时缴付贷款而被法拍卖,最终可能陷入破产或恶性破产的局面。
由于,人力资源部草拟的计划书中,只字并未提起外籍劳工是否受保,因此社会主义党等强调,“雇员保险制度”应该一视同仁,无论是本地劳工或外籍劳工都可受到保障。
逾3万劳工签署支持 8月2日与人资部会面
“这是迟来的计划”,社会主义党劳工部主任嘉倪(Sivaranjani)语带坚定地说。过去两年来,社会主义党、大马职工会和非政府组织等马不停蹄地到全国各地,从玻璃士到柔佛,向各阶层劳工说明这项计划,并争取他们的签署作为支持。今年3月29日,他们在国会外发起一项和平抗议,同时亲自将超过3万张签署明信片交予人力资源部部长拿督斯里里察烈。
当时,部长答应将在7月的国会季度提呈这项草拟法案,但似乎一切又要回到原点。
如今,唯一让她还有些忧心的是,直至目前为止,没有任何人知道,那份据称即将要送到国会辩论的最终草案,具体内容是什么。
日前,人力资源部已答应即将与他们会谈。嘉倪说,“劳工们在这件事情上是和政府站在同一阵线上,希望人力资源部这一次能够凸显他们的政治意愿和魄力来冲破障碍。”
苦等廿载的失业保险制度,为何迟迟未推行?——政策难产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