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是必须保留的,为了维持一个国家的安稳、人民的安全。”受害者家属暨Protect Malaysia组织代表律师邓惟浰从2012年开始接触谋杀案,是女富商拿督苏西拉华蒂、汇丰银行分行经理黄政贵案件的家属代表律师。
美国经济学家的研究指出,一个死刑能拯救拯救5至13条性命,一个缓刑会增加5件谋杀案。邓惟浰指出,许多国家在废除死刑后的治安急速下降,美国犯罪率剧增125%、委内瑞拉陷入一片混乱、墨西哥的毒品相关罪案和谋杀案也不断提高。
我国目前有11条极端罪案可处判处强制死刑,包括谋杀、贩毒、叛国、恐怖主义、以谋杀为目的的诱拐或绑架、持有枪支、煽动叛乱等,其中9条涉及性命。然而,如今已有不少法案已被赋予酌处权,让许多罪犯得以逃过一死。“根据我跟一些法官或司法人员的谈话,大部分都表示,若有选择,他们都不会判死刑。法官也是人,要去判处另一个人死刑,会有一定的心理压力。”邓惟浰直言,如此不仅能让对方侥幸逃脱,更对受害者及其家属不公。
“如果杀了人,只是坐牢几年,公平吗?你是家属的话,你是否能接受呢?难道这就是法律的正义吗?”她指出,谋杀案要宣判死刑并不容易,需要有很强、毫无疑点的证据,才能将罪犯定罪,因此本地被定罪的谋杀案嫌疑犯并不多。有些案件即便几经艰难地将罪犯定罪后,死囚仍然有机会通过特赦的方式出狱,对受害者家属而言是一种二度伤害。邓惟浰坦言,每每发生谋杀案无法定罪或对方被被判以较轻的罪名时,都会让她觉得愧对家属。
犯罪者应处相应惩罚
“我不是残忍,也没有要推行死刑,但死刑的存在能达到一定的阻吓效果。”邓惟浰认为,在极端案件如恐怖主义活动、谋杀案、奸杀案上,存在著不可妥协的原则,否则一个国家将陷入混乱的局面。“当我们一直在说不执行死刑是基于人道主义时,你是否想过那其实是另一种保护罪犯的方式?国家陷入混乱的话,又有谁来保护我们33万的人民呢?”她说,这是一种“因小失大”的行为,顾及小部分人,却危害了众多的人民。
她直言,媒体上经常报导因受人教唆或遭人利用而被判死刑的死囚大多都与毒品相关,毒品同样会危害他人生命,但往往被抓到的并非大毒枭,而是最底层的跑腿或无辜市民,或可放宽到无需强制死刑,但仍须小心处理毒品案。她想强调的是,那些残忍、有预谋杀人的案件,譬如苏禄军残杀本地警察、合谋杀人、奸杀等,都应给予相应的惩罚。
“死刑不是复仇,而是要为自己做的事负责任。我们不是不可以原谅,而是做错事的人就必须接受惩罚。”
与其修改律法 不如思考如何加强执行力
邓惟浰在早前接触的个案中发现,从搜证的警察到检察官都有进步空间,尤其在遇到一些事情时,双方会相互推卸责任,让她一度对执法人员感到失望。“之前就有检察官过于自信,认为自己有把握而没有将一些证据呈交上去,最终罪犯因“没有”犯案动机而无法定罪。”再者,法官的教育背景、信仰等因素亦会影响法官在庭上做出的判决,因此她认为政府有必要在修改律法前先提升各方素质。
“我们不能只看到那一小部分的人,而忽略了大局,为社会大众著想才是公正。”邓惟浰希望政府在将废除强制死刑法案提呈到国会下议院前先行三思,切勿操之过急,将33万人民的性命放到危险中。她认为,修改法案并不是一件易事,牵一发而动全身,倒不如先加强执法人员的执行力、增添侦察队设备、提升主控官能力等。她坦言,谋杀、奸杀等都是重大案件,在有限的主控官人选以及不高的律师费下,主控官是否有足够的时间、人力、物力去收集更多资料,做好自己的岗位,才是政府首先要关注的事。“凡事要一步步来,千万别未学走就学跑。”待解决了这些问题,提升了人民素养,或许才是谈废死的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