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在美国受认可的的流动电子产品,通讯委员会(FCC)规定都必须在背面印上有关资料,例如表示认可的标志和注册编号。即使不是在美国本土发售的产品,也一样会印著。
但今日美国已经通过最新法例,容许生产商将通讯委员会标志、ID序号及其他标示无需印在机身表面,只要在产品的软体里含有这些东西就行。
通过这项法例的原因是要让产品更容易生产,并减低有关成本。对于空间有限的小型电子产品,如智能手表是好事一件。
不过美国以外部分地区依然要求这类标示,例如欧洲的“CE”标志。亚洲型号通常也有“CE”标志,或同时印上“CE”和F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