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日讯)命运多舛的一名男子,曾经遭遇7起车祸,不仅破产、失业、忧郁,还确诊罹患癌症。他入禀法院,向肇祸司机求偿近300万新元(约900馀万令吉),虽然审理此案的副主簿同情的遭遇,但裁定他夸大伤势和损失,最终仅判赔一万馀新元(约3万馀令吉)。
根据法庭发布的判词,现年54岁的起诉人陈宝文,在2010年5月26日驾驶货车时,被一辆巴士由后撞上。他之后入禀法院向巴士司机李吉索赔,法院在2014年裁定巴士司机需承担95%的责任。(以上人名译音)
不过,起诉人拖延至2024年才展开损害赔偿评估的聆讯,并索赔近300万新元。
案件经聆讯后,他把索赔金额调低到195万新元(约639万9500令吉),但答辩人认为他只需赔偿8700多新元(约2万8551令吉67仙)。
判词显示,起诉人的一生相当不幸,1971年出生的他,年仅10岁时就开始做童工,从事冷气机安装和维修十多二十年后,他累计专业的技能,但这份工作是体力活,过程中需要搬运重达400公斤的冷凝器和超过40公斤的设备等,这也导致个颈不岁的脊椎就出现在脊椎问题时出现脊椎问题。
在2010年那场车祸之前,他已经遭遇过四次车祸。此后,又分别在2011年和2012年遭遇车祸。屈指算来,他截至2012年就已卷入7起车祸。
另外,2012年之前,他还被诊断出患有重度忧郁症和创伤后压力症候群(PTSD),并在2021年确诊胰腺癌四期。他目前无业。
起诉人称,2010年的车祸导致他颈部疼痛,虽然症状在数月内消退,但两年后又出现轻微疼痛和麻木的症状。
但答辩人的医生指,车祸后的疼痛症状如果恶化,情况一般会在一两周内显现,认为起诉人说的症状应是自然退化和体力劳动引起的。
审理此案的副主簿也说,起诉人车祸后的看诊记录并未提及背部问题,他在车祸隔天就复工,不久后也恢复包括搬运重物在内的工作,与他在索赔状中说的疼痛和居家修养丧失收入存在矛盾,事实上,他当时的收入还有所增加。
“另外,起诉人也刻意隐瞒2021年确诊癌症这一事实,无视5年仅约50%的生存率,却仍以82岁作为预期寿命提出索赔,并回避癌症对其未来收入能力的影响。”
副主簿认为,这些都显示了起诉人为了谋取利益而夸大说辞,缺乏可信度。
副主簿最后裁定答辩人只需为起诉人车祸时的医疗费和交通费进行赔偿,金额约1万608新元(约3万4813令吉35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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