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2日讯)越南籍酒廊表演女艺人在工作准证到期后,为了能继续在新加坡工作和念书,同意花13万2000新元(约43万7561令吉52仙),找同乡安排她假结婚,结果在罪行揭发后,被判坐牢半年。
被告是32岁的潘氏庄(译音),她面对一项抵触新加坡移民法令的控状。
案情显示,被告在去年9月10日持工作证在新加坡一家酒廊当表演艺人。她在准证到期前,今年2月与同乡闲聊时,表示打算继续在新加坡工作和阅读。同乡于是建议被告与新加坡男子假结婚,婚后丈夫可为被告申请长期探访准证,但代价不菲。
同乡表示,被告在结婚的第一年要支付一笔3万5000新元(约11万6020令吉10仙)的费用,第二和第三年各支付1万8000新元(约5万9667令吉48仙)。不仅如此,被告在婚后每月需支付1500新元(约4972令吉29仙)费用,为期三年。被告在成功申请到长期探访证后,也要支付7000新元(约2万3204令吉2仙)的费用。
被告接受同乡的建议,并在今年3月29日与一名30岁的新加坡男子,在金沙一家餐馆注册结婚。被告也给两名证婚人各1000新元(约3,314.86令吉)酬劳。
男子与被告结婚后,拿了2000新元(约6629令吉72仙)的酬劳。被告与男子婚后没有同住,但同乡指示被告要将一些个人物品放在男子家中,也要不时打电话给男子,维持婚姻的假象。
今年5月31日,被告尝试申请长期探访准证,但不成功。被告前后给了同乡3万新元(约9万9445令吉80仙),她觉得自己没有能力继续支付费用,于是告诉同乡说想要离婚,但还没成功就落网。
针对被告在今年5月底表示想结束假婚姻,同乡表示,被告才结婚几个月,建议被告撑到一年才申请离婚。没想到,被告在今年6月20日就被当局逮捕。
法庭文件没有说明,被告的罪行是如何被揭发。
假结婚对象竟然是同乡前夫控状显示,被告和同乡都和同一名狮城男子假结婚。
据控状显示,被告丈夫吴正峰(31岁)与被告同乡梁家玲 (25岁)在去年4月3日假结婚。吴正峰当时赚取一万新元(约3万3148令吉60仙)好处。他后来在今年3月29日与被告假结婚,事后与梁家玲一同被控上法庭。
梁家玲面对两项抵触移民法令的控状,案展下个月18日进行审前会议。
吴正峰则面对抵触14项移民法令以及一项滥用电脑法令的控状,案件于下个月2日过堂。
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发言人表示,当局严厉看待那些进行或协助他人假结婚,试图绕过系统取得移民设施和便利的人士,必定会继续对假结婚人士和中介采取执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