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日讯)一名男子为朋友注册公司和租店,朋友却开“淫窟”被警方扫荡,结果自己也遭到牢狱之灾。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66岁的李展富,他昨日上庭后承认一项欺骗控状,被判坐牢3周。
案情显示,2022年7月,被告的一名女友人何雨晴要求被告协助她注册公司和租下一间店面做生意。
被告当时理解何雨晴是想要他当“挡灾人”,即若生意出什么事,他就必须背锅。
何雨晴承诺等公司开始营业,她每个月会支付被告1000新元(约3300令吉)作为酬劳。
于是,被告在同月17日允许何雨晴使用他的Singpass资料,注册一家美容院Takko Beauty。
何雨晴在同年12月通知被告,说她找到一间适合经营美容院的单位,要求被告跟房东朱姓男子见面视察单位。
被告跟房东碰面后,房东询问被告租下店面是要做什么生意,被告谎称是要经营水疗馆。两人在12月3日,在房东律师的见证下签署租店协议。
根据租店协议,被告不得在店内无照提供按摩服务,并需要把执照的副本交给房东,也禁止把店面给他人使用。
被告收到钥匙后,立即交给何雨晴,而店面的定金和每个月房租都由何雨晴直接转账到房东的银行户头。
Takko Beauty在去年2月开始营业,被告也如期收到1000新元。不过,被告在同月24日就退出,不再担任挂名董事。
案情显示,警方在去年7月12日下午4时,到店面进行扫荡,当天逮捕了4名中国人,包括3名承认提供性服务者。
警方之后追查,发现被告涉案,因此逮捕他,随之将他控上法庭。
何雨晴早前也被控上法庭,她共面对14项包括抵触妇女宪章、按摩院法令、欺骗等的罪名。她不认罪,案展本月5日开审。(人名译音)
单位早前被扫荡 房东一再确认是否做合法生意
案情披露,单位之前已遭警方扫荡两次,房东一再确保单位不是用来经营非法活动,因为前一位租客也在单位内提供性服务。
房东在和被告签了租房协议后,多次问被告是否取得相关执照经营水疗馆的生意。
被告律师代他求情时说,何雨晴是被告认识很久的朋友,他是在对方多次恳求下,最终才答应帮助她注册生意。被告不是因为贪念犯案,而是单纯想要帮助朋友。
被告起疑退出 推荐另一友接手
被告事后怀疑何雨晴利用店面进行非法活动,于是退出了生意。
但他却向何雨晴和房东推荐另一名友人林金胜接手,成为公司注册的老板和租客。
被告称,林金胜当时陷入经济困难,因此在去年4月16日接替他,成为TakkoBeauty的挂名老板,也用名字租下单位。
法官问被告,既然怀疑店面内进行非法活动,为何还让他人接手生意?
律师说,何雨晴向被告保证没有进行非法活动,被告虽心存怀疑,但并不确定。
林金胜也因涉案落网,他面对3项控状,包括抵触按摩院法令以及欺骗罪名,将在本月7日开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