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7日讯) 诺维娜全球集团联合创始人罗弥伦指示员工伪造财务报表提交给6家银行,欺骗银行发放近6900万新元(约2亿3239万4760令吉)的贷款,罗弥伦和集团前员工分别被判入狱15年9个月和8年半。
诺维娜全球生命医疗集团(称NGHG)和相关公司的前董事罗弥伦(45岁),以及涉案的前职员黄舜煜(45岁)各面对60项和14项与欺骗、伪造和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控状。
罗弥伦和黄舜煜周五(16日)分别承认其中9项和5项控状,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根据案情,两人于2020年9月11日离开新加坡,警方9月16日接获会计公司安永的报案,指NGHG的两份财报出现未经授权的签名,安永并没有在相关的财报上签字。
警方随后对他们发出逮捕令,并透过国际刑警发布红色通缉令。两人潜逃两年后,于2022年11月15日在中国被捕,同年12月押回新加坡面控。
NGHG由罗弥伦与堂兄罗尔伟联合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两人于2016年在新加坡成立集团子公司诺维娜全球生命医疗私人有限公司(NGHPL)。后者的业务涉及保健行业,包括医疗美容诊所和牙科服务等。
2017年7月,原本是学校体育教师的黄舜煜在罗弥伦的邀请下,到NGHG入职当业务拓展员,负责与集团的零售伙伴合作,为集团拓展商机。黄舜煜后来升职为董事会助理,主要与NGHG董事和股东沟通,也参与集团银行贷款的相关事务。
另外,罗弥伦同时负责经营葡萄酒贸易的Giron私人有限公司的决策,该公司的董事包括他的前妻陈彩云和堂兄弟。
2019年7月,由于集团面临财务问题,为偿还NGHG现有股东,NGHG和Giron决定向银行申请贷款。这是因为股东要索回投资的钱,或不断追问公司何时首次公开售股。
2019年7月至11月期间,黄舜煜在罗弥伦的指示下提交伪造NGHG、NGHPL和Giron的2018财年审计报表给6家银行,以申请贷款。6家银行分别是马来亚银行、渣打银行、星展银行、大华银行、花旗银行和汇丰银行。
黄舜煜依照指示更改财报上的数字,制造公司获利的假象,提高银行核准贷款的机率。
伪造财报上显示NGHPL在2018财年的净收入为558万3799新元(约1880万6458令吉38仙)。但调查显示,NGHPL只有在2017年左右曾把公司财报交给安永审计,当时收入为113万7379新元(约383万737令吉97仙),但出现40万5499新元(约136万5736令吉85仙)的净亏损。
为了与NGHG和NGHPL的财报互相对应,Giron的获利也从19万6534新元(约66万1934令吉37仙)被提高至203万7640新元(约686万2853令吉3仙)。
6家银行共被骗发放约5193万2971新元(约1亿7491万2323令吉65仙)和1276万2069美元(约5656万1489令吉81仙)的贷款。罗弥伦之后安排把约4550万6318新元(约1亿5326万7099令吉28仙)的款项转移到其他银行户头。
调查过程中,警方查获罗弥伦两个银行户头中的约598万2897新元(约2015万0636令吉41仙),其中约300万4306新元(约1011万8622令吉78仙)为犯罪所得。
6家银行至今仍蒙受超过5089万新元(约1亿7139万9555令吉60仙)的损失。罗弥伦于2020年12月17日宣告破产,他与黄舜煜至今并未作出赔偿。 (部分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