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0日讯)为了找机会搭讪,男子把面粉掺入自己的尿液里,将它泼在穿深色裙子的女郎身上,今早被判罚款1200新元(约4200令吉)。
《新明日报》报导 ,被告是31岁的陈俊豪(译音,马来西亚籍),面对一项对他人动粗的控状。
案情显示,被告在今年4月9日早上,将面粉掺入尿液里,并把它放进一个塑料瓶。
被告之后在当天晚上8时30分,在尼诰大道(Nicoll Highway)地铁站附近,发现一名穿著深色裙子的女郎。他尾随女郎走上鸿福大厦(The Concourse)旁的天桥,找机会将掺有面粉的尿液喷在女郎裙子上。被告在干案后,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离开。
女郎发现裙子上有污渍,因污渍发出臭味以为沾到鸟屎,她试图将它擦掉,但没想到弄巧成拙,污渍面积越变越大,最后决定到朋友家清理。
警方在接获报案后,不久便将被告逮捕归案。
被告在接受调查时,承认自己不是第一次干案,之前曾以同样的干案模式,向两名陌生女郎下手。
被告坦言为了要与陌生女子有说话的机会,才会选择干案。他通常专挑穿深色衣服的女郎为目标。
被告也承认,他在住家里准备红色染料,打算想用来参入尿液里。
称受查期间无收入 盼罚款数额别太高
被告没有聘请代表律师,他在庭上表示,在接受调查期间无收入,加上家里经济情况不好,被告称自己知错,希望罚款数额不要太高。
控方在陈词时表示,被告的行为很不卫生,而且他事发前还准备了掺有面粉的尿液,显示他预谋干案,并不是一时冲动而犯罪。
控方指被告的罪行造成女郎不便,但考虑到被告无案底,认为罪行还没超过坐牢的门槛,要求法官判被告高额罚款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