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0日讯)中年男子企图性侵情妇的21岁女儿,甚至使用锤子和螺丝起子威胁她,事后又称因愧疚企图自杀,男子被判坐牢5年10个月。
《8视界新闻网》引述新传媒英文新闻网CNA报道,58岁的男子于2017年干案,4天后称因负罪和羞耻感企图自杀,最终被民防人员救出。在医院休养后,被告潜逃至2021年终被捕。
他在昨日(19日)对一项严重非礼罪和一项企图严重性侵罪表示认罪。另外5项罪名,包括企图自杀罪,在判刑时被纳入考量。
为了两名受害者,法庭下令媒体不得公布被告的名字及其他身份资料。
拿锤子同螺丝刀威胁
辩护律师表示,被告同情妇和其21岁的女儿一起居住在一房式单位内。被告于2017年4月25日喝醉回家时,受害者独自在家。
被告拿起锤子同螺丝起子后坐在受害者的肚子上,并说一直想和她发生性关系。受害人在震惊之馀找借口离开并走进厕所。被告紧随其后,手上继续握著两把武器,同时强迫她发生性关系并试图对她进行性侵犯。
最终因受害人表示不会把事情告诉任何人,被告才罢休。后来,受害人向亲戚倾诉,对方报警处理。
被告于4天后企图从12楼自杀,最终落在民防人员部署的安全气囊上。
辩方:被告没有勇气回警局
控方表示,男子趁情妇不在,在受害人求助无门的情况下干案,同时使用武器造成对方严重害怕被伤害,且干案时间长达约3小时,因此要求判处其监禁6年4个月至6年10个月。
另外,被告也有抢劫伤人等前科。
辩方律师则指出,被告曾试图向受害者及其母亲寻求宽恕。他也说,被告对“被欲望冲昏头”感到非常内疚和羞耻,因此试图自杀。
针对被告在医院康复后潜逃,律师说被告康复后“没有勇气” 回警局报到。
由于被告犯下该行为时,企图自杀罪未被废除,因此被告面对的罪名包括企图自杀。在刑事法改革前,企图自杀可被判监禁一年,罚款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