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9日讯)30亿新元(约104亿5191万令吉)洗钱案被告苏剑锋再被加控两罪,涉嫌与他人串谋在申请工作准证时谎报一人将受聘为资料管理员,实则聘请他为私人厨师,案件展期至6月6日让他认罪。
瓦努阿图籍被告苏剑锋(36岁)原本面对4项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法案(没收利益)和两项伪造文件意图欺骗的罪名,在5月16日被加控6项伪造文件意图欺骗的罪名。
随著苏剑锋在今日又被加控两项抵触雇用外来人力法令的控状,目前总共面对14项控状。
控状显示,苏剑锋涉嫌在2022年11月,与名为林俊达和施海滔的两人串谋,在提交工作准证申请时,谎称施海滔将受聘为An Xing Technology私人有限公司的数据管理员。
然而,苏剑锋被指控在2022年11月至2023年9月期间,在身为外籍人士的施海滔没有有效工作准证的情况下,聘请他为私人厨师。
苏剑锋有意认罪,案件展期至6月6日让他认罪。
苏剑锋早前面对的控状包括涉嫌提交伪造的借贷合约和迪拜房地产出售合约给两家银行,要借此证明约950万新元(约3309万7715令吉)的资金来源合法;持有全额或部分是非法线上赌博赃物款的1700万新元(约5922万7490令吉)现金,以及涉嫌向两家银行提交3份伪造的公司年度报告。
本案目前共有7名被告被判刑。苏文强(32岁)和王宝森(32岁)早前被判坐牢一年一个月,两人已服刑完毕,在5月6日遣返柬埔寨,被禁止入境新加坡。苏宝林(42岁)和苏海金(41岁)被判监一年两个月,张瑞金(45岁)则被判坐牢一年3个月。
王水明(43岁)被判入狱一年个月6周,陈清远(34岁)本月23日被判坐牢一年3个月。林宝英(44岁)和王德海(35岁)的案件分别展期至5月30日和6月7日让他们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