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6日讯)两名商家因把列为统制品的口罩提高价格售卖,遭到柔佛州贸消局对付,各别面对500至1万令吉的罚款。
柔佛州国内贸易及消费人事务局(柔贸消局)发文告指出,由于2019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蔓延,民众对口罩的需求也随之增加。
文告表示,柔贸消局从1月29日开始,针对全柔药剂行、药店和其他售卖口罩的单位,进行检查口罩售价的行动,截至今日为止,共检查了135个售卖口罩的单位。
“在135个单位中,两家分别为于古来和新山的商家,触犯2011年价格管制及反暴利法令第11条文,即商品售卖的价格高于顶价。”
柔贸消局指出,第一宗违例案件的商家,在1月30日被取缔,被罚款500令吉。另外一起案件的商家,则在2月1日被取缔,被罚款1万令吉。
“商家必须在14天内偿还罚款,如果没有缴付罚款,将被提控上庭。”
根据贸消部的规定,一层口罩的零售顶价是每盒7令吉、两层口罩的零售顶价每盒10令吉或一个20仙、三层口罩的零售顶价每盒25令吉或一个80仙、三层口罩(带子绑在脑后)零售顶价每盒30令吉或一个80仙,以及N95口罩零售顶价每盒100令吉或每个6令吉。
凡超过所规定价格出售口罩的商家,可在2011年价格管制及反暴利法令下受对付。违反条例的个人可被判罚款高达10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或接获高达5万令吉传票;公司可被判罚款50万令吉或接获高达25万令吉传票。
民众若有任何投诉,可拨打1800 886 800或是Whatsapp019- 279 4317提供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