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銮13日讯)两艘越南籍渔船闯入大马海域遭海事执法机构检举,船员竟意图向执法官员行贿一万令吉,结果遭逮捕移送大马反贪污委员会调查。
据了解,上述案件是于本周日(12日)上午,在丰盛港群岛的老虎岛附近水域发生。
初步调查显示,被海事执法机构截停的两艘渔船上发现拖网,两名船员无法出示船只的合法执照及本身的护照。
两名船员分别先向一名执法官员各行贿500令吉及800令吉,后再提出一万令吉的行贿献议,要求执法官员放行。
延扣7天
官员对现金诱惑不为所动,并将两人逮捕归案,移交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处置,两人于当天上午11时,在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居銮办事处遭逮捕。
当局援引2009年大马反贪污法令第17(b)条文调查此案,涉案者一旦被定罪,可被判5倍于贿金的罚金,或最多一万令吉罚款,视何者为高,及监禁不超过20年。
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柔州局长拿督阿兹米表示,两名嫌犯于今早9时被带往居銮法庭寻求延扣,获推事庭助理主簿官诺阿兹拉批准延扣7天至本月19日,以协助调查。
另一方面,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已经和大马海事执法机构合作,致力扑灭外国渔船非法潜入我国海域从事非法捕鱼情况,以保护国家资源。
“舰队行动”成功这项合作是在“国家蓝海策略”方案下进行,合作框架下反贪污委员会及海事执法机构双方,将交换有关外国渔船擅闯我海域的资料,尤其针对来自越南的渔船。这项命名为“舰队行动”已经在今年1月开始推展,并取得成功。
当局资料显示,外国渔业者通过中间人或代理,接触及游说我国海事执法机构官员,以便让对方的渔船能够在不被取缔的情况下,在我国海域捕鱼。这些渔船活跃地点包括柔佛海域、沙巴及砂拉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