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5日讯)汽车保险理赔工厂将意外后的汽车拖到厂房外公路放置等候理赔,惟时间一长废车成为蚊滋生温床,尽管新山中区市议会过去一年两次发出通知移走车辆,厂方却没有行动,市议会今早出动将废车拖走,并将案件带上法庭。
上述行动是于今早上午10时,在新山郊外岭柏马当路(Jalan Permatang)进行。在新山中区市议会秘书阿都玛力,及执法主任莫哈末沙里尔的带领下,20名包括卫生局的官员前往投诉地点展开行动。
据了解,柏玛当路左边为工业厂房,右边则是单层排屋,两者之间只相隔一条道路分界堤。
据悉,遭取缔的汽车保险理赔工厂东主为新加坡人,在邻近其厂房的公共道路旁,置放了4至5辆因意外撞毁等候理赔的汽车。
这些车辆大多毁坏不堪,部分车辆内部堆满垃圾,门把凹陷处已经积水,可见黑斑蚊孑孓在其中滋生。
当大批地方政府执法人员到场后,引起厂房业主注意,与官员进行理论,并要求给予一天宽限期移走车辆,惟不获当局同意。
该名业主过后与当局人员“竞赛”,抢拖其中2辆废车,惟其余废车仍遭当局拖走。
阿者玛力在过后的记者会上表示,新山中区市议会发现多区出现废置汽车被置放公路路肩的情况,这些废置汽车不但阻碍交通,同时也成为黑斑蚊滋生温床。
“当局鉴定郊外岭2处出现类似情况,其中柏玛当2路(JlnPermatang 2)情况较为严重,停车格及路肩被40至50辆费车占据, 但可能是收到风声有取缔行动,今早涉及人士已将车辆移走。”
已多次通知厂商
他表示, 当局并非贸然行事,在取缔行动开始前,当局已分别在去年2月及12月两次发山通知要求厂方移走车辆。
莫哈末沙里尔表示,当局是援引地方政府沟渠、道路及建筑法令第46项(1)(e)条纹,即车辆阻碍交通行事。
“被拖走车辆将移到开屏山庄中区市议会停车场,如要赎回需支付每辆2000令吉罚金。”
他表示,地方政府发出工厂执照,只允许厂车在厂内运作,不可占用公共场地。
为此,他呼吁中区市议会管辖境内居民若面对类似情况,可向当局投诉以便采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