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拉登嘉楼24日讯)一前校长今被控13项罪,包括性侵和强奸学生等罪名成立,被地方法院判监禁 15年。
法官莫哈末祖扎基曲丁在辩方律师未能提出合理怀疑后,对现年60岁的被告罗斯里阿都拉曼作出上述判决。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事发时,与年仅16岁8个月的受害者发生性接触。
被告还面对强奸,及对同一名受害者进行身体性侵犯的指控。
据称,所有罪行均于2020年11月至2021年11月期间,在马江县当地犯下。
针对这些罪行,被告面临《刑事法典》第376(2)(f)条的5项指控,以及《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SOCCA)第14(a)条文的4项指控。
另外,被告还面临《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1(1)(a)条文的2项指控、一项第14(c)条文的指控,以及一项第14(d)条文的指控。
法院援引《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1(1)(a)条文的罪行判处他一年监禁,并根据《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第14(a)、14(c)和14(d)条的罪行判处他五年监禁。
根据第376(2)(f)条的每项指控,被告均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所有刑期将从定罪之日(即今天)开始计算。
所有刑期累计超过百年,然而,由于法庭下令所有刑期同时执行,被告只需服刑15年。
另外,法庭也批准暂缓执行被告的刑期,等待上诉,并将保释金提高4万令吉。
此案主控官为诺拉迪拉副检察司,被告的辩护律师为阿都拉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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