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4日讯)男子躲女厕隔板偷窥自慰案,被告于今早在古来法庭过堂时认罪,被判监禁4个月。
被告苏塔西被控于5月11日晚上9时许,躲在在古来庄园的一家餐厅的厕所,偷窥一名30岁的华裔女子如厕,同时赤裸著下半身作出猥亵动作,最终遭女子丈夫与现场食客合力制伏。
被告的行为触犯了刑事法典第377D条文(非自然性行为或猥亵行为),一旦罪成最高可被罚监禁2年。
被告于5月14日首次面控时否认有罪,当天推事官莎莉妮批准被告以6000令吉以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惟被告当时没有缴付保释金,而一直被扣押至今早案件重新过堂。
被告今日在通译官念出控状后,于推事官莎莉妮面前改口认罪,而被告律师林雪瑄在陈情时表示,被告是一名散工,每月收入仅350令吉,因此希望推事判予最轻的刑罚。
不过,案件主控官蒂薇雅泽要求推事判处适当刑罚,以警惕民众。
推事官莎莉妮最终判处被告监禁4个月,刑期从遭逮捕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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