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拉登嘉楼24日讯)一劳工因鸡奸一行动迟缓的残障男子,今日在瓜拉登嘉楼地方法院被判罪成,判处监禁6年,并处以一次鞭刑。
被告莫哈末祖扎基库丁(40岁)在聆听宣读控状后表示认罪,法官莫哈末再也随即作出判决。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在未经46岁受害者同意的情况下,与其发生非自然性行为。
上述罪行于6月7日中午12点,在马江县一住宅的浴室内发生。为此,被告抵触《刑事法典》第377C条文(强迫进行非自然性行为)。
法庭判处被告监禁,刑期自被捕之日起,即6月15日开始计算。
此案主控官为诺艾莎副检察司负责,被告没聘请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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