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鲁16日讯)东海岸经济特区(ECER)特别项目部门一名工程师,今日被带上吉兰丹哥打峇鲁地庭面控,面对14项收贿指控时他表示不认罪,这些指控涉及他在2022年12月至2023年10月之间,收受金额共10万令吉的贿款。
不过,被告阿兹里阿都阿兹(44岁)在法官达祖基阿里面前宣读控状后,表明不认罪。
根据控状,被告在担任东海岸经济特区(ECER)特别项目部门的一名工程师时,涉嫌于2022年12月22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在本地马珠路(Jalan Maju)一间银行内,分14次通过线上转账方式,收取一名70岁承包商所给予的贿金,每次介于5000至1万令吉不等,总额达10万令吉,作为推荐中枢大道(LTU)项目中期付款索偿证书的报酬。
作为回报,被告据称推荐对方提交中期付款申请,该项申请涉及中枢大道第三阶段工程,即是从丹州话望生至彭亨甘榜雷隆(Kampung Relong)的建设工程。
此案将援引《2009年大马反贪会法令》第694号法令的第16(a)(B)条文进行提控,一旦罪成,将根据同法令第24(1)条文判刑,最高可被判处20年监禁,以及不少于贿赂金额5倍或更高者的罚款。
控方由反贪会副检察司东姑努鲁哈兹卡负责主控,被告则由律师阿兹依兹诺代表辩护。
早前,控方东姑努鲁哈兹卡建议针对所有控状设定2万令吉保释金;被告律师则以其当事人需扶养妻子与4名孩子,目前仅以电召车司机及销售洗衣剂为生,请求将保释金降至8000令吉。
最终,法庭批准被告以1万2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作为保释条件,并将案件订于7月17日过堂。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