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6日讯)避兰东林许私人有限公司前女经理涉及失信,2023年遭揭发6年挪用公款超过250万令吉后人间蒸发,东主望当事人一周内现身面对。
从事沥青及石料供应的林许(Lam Koh)私人有限公司东主许源瑞和业务经理贺旺盛表示,该前何姓女职员2003年入职已经为公司服务20年左右,公司是在2023年年底接获吹哨者投报指公司账目出现问题后开始调查,才发现何姓女职员在2018年至2023年挪用公司款项。
贺旺盛说,他接获有人举报后就开始调查,发现公司每日获得的现金付款都没有入账,也没有存入公司银行户头,在进行内部调查后,才发现所有现金款项到何姓女职员手上后就“消失”。
他说,何姓女职员在收到现金款项签发收据后,就把收据扔掉毁灭证据,并没有记录在案,同事觉得是有蹊跷,偷偷将被扔掉的收据收起来,成为了关键证据。
他们今日通过马华新山市议员陈珊珊和巴西古当马青副团长陈俊杰召开记者会时,叙述整个事情经过。

贺旺盛说,公司在2023年10月至11月间爆发此事及进行调查,何姓女职员似乎心虚,私下找许源瑞提出赔偿10万令吉了事,然而后者不答应,随后女职员就没有来上班,也联络不上。
他说,他们花了几个月的时间整理账目发现,被何姓女职员挪用的公款超过250万令吉,而最早年份可追溯到2018年,他也在2024年1月向警方报案。
许源瑞说,他很信任这名女职员,因此也没有特别留意公司账目有问题,一直到有吹哨者爆料才发现。
贺旺盛说,警方最初展开调查,他也配合地出示所有证据,但公司和警方都无法找到何姓女职员的下落。
陈珊珊表示,他们希望这名前女经理在一周内现身,交待上述涉及的款项的去向,并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另外,身为律师的陈俊杰也分享法律意见,他说,若是公司员工滥用公司财物,公司在进行内部调查后证实职员行为不当,可将其开除。
他说,公司除了可报警,也能以民事起诉监守自盗的员工,以及向使用该笔款项或物品的员工亲属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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