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登14日讯)一名警长被控在4年前收受总计2万3000令吉的两项贿赂罪,今天被带上地庭受审。
现年37岁的被告凯鲁法伊兹目前在吉打州警察总部工作,当法官莫哈末阿兹哈宣读指控时,他拒不认罪。
根据第一项和第二项指控,被告被控于2021年2月26日透过他的妻子在登州警察总部分别接受了1万5000令吉和8000令吉的贿赂。
据称,贿赂金透过两名第三方人士的转帐存入了他妻子的网路银行帐户。
据称,一名助理警监因受其怂恿而释放了3名毒犯,并销毁了冰毒。
凯鲁法伊兹是根据《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 16(a)(A)条文(索取或接受贿赂)被控,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处20年监禁,或罚款5倍贿赂金额或1万令吉,以较高者为准。
《Kosmo!》于2024年6月25日报导,3名嫌犯被捕,他们在登嘉楼反贪会办公室录口供,以协助调查这起贪腐案,其中包括一名嫌犯的妻子。
初步调查显示,涉案贿赂金被其中一名嫌犯用于投资网路赌博,目前已与妻子移居吉打州。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