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30日讯)涉及以藤制拐杖虐待并伤害一名男童的伊斯兰宗教学校助教,今日在芙蓉地庭面控时,否认罪行。
19岁被告莫哈末阿奇依费扎被控于2024年8月26日,早上11时,在冷京Bandar Tasik Senangin,作为一名男童的监护人,以藤制拐杖虐待及致伤男童,因而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条文。
一旦罪成,可以被判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是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努鲁峇琪丝副检察司提出的保释金为3万令吉。
无论如何,芙蓉第二地庭法官拿汀苏丽达获准被告以1万2000令吉担保外出,案展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