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湖21日讯)在斗湖机场出境处开玩笑说中国籍女子包内有炸弹,一名本地青年今天罪成,被判每天进行4小时社区服务,为期3个月。
他是于2024年7月15日下午3时15分,在沙巴斗湖机场出境处说“可能有炸弹”言论造成公众恐慌,因此触犯了刑事法505(b)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38岁已婚男性育有5名孩子,古纳人士是一名罗里司机。
据案情,当天下午3时15分左右斗湖机场出境处辅警正在检查一名中国籍女子护照,登机证及皮包,在后头的男子(被告)破口说出具有威胁性的话,中国女子包内“可能有炸弹”,辅警检查没有发现爆炸品,因为他造成公众恐慌,机场辅警将男嫌逮捕,押交到英达镇警察局交由警察采取进一步行动。
被告聘有江氏律师楼江洁利律师代辩,案件由诺英旦助理警监主控,推事顿史提文聆审,被告认罪判如上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