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5日讯) 17岁少年补习后乘坐电召车回家,不料遭到司机猥亵,涉案司机今日被控3项性侵儿童罪名时俯首认罪,法官将于明日判刑。
来自东马的37岁伊班籍被告杰克,为峇株巴辖一家工厂的工人,兼职电召车司机。
被告今日被带往麻坡第一地庭面控时,在聆听通译官所宣读的控状后俯首认罪,承审法官莎雅妮择定案件明日下判,并且不允许被告获准保释。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今年10月3日,晚上约10时10分,在峇县中江皇子城路边,分别指示受害少年触摸其下体,同时抚摸少年胸部和大腿。
被告上述行为涉嫌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罪案法令第14(b)条文,另两项行为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罪案法令第14(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14条文下被定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不超过20年和鞭笞。
案情指出,受害少年是在补习后,乘坐被告的电召车返家,惟在途中遭司机伸出狼爪,导致少年性情大变,并经常缺课,后经老师了解后揭发此案。
少年是在10月8日报案,被告在翌日遭警方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