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8日讯)一宗11岁女童疑遭亲生父亲性侵害的案件,日前在槟州议会引发女童安置安排及福利局处理程序的争议。随著州议员对女童曾否被带回涉案父亲住处,以及送院后由谁接回照顾提出不同说法,槟州总警长拿督林光耿今日发文告交代警方处理案件的时间线,证实女童在父亲被捕当天曾暂由祖母照顾,其后送院接受检查及治疗,最终由社会福利局交回亲生母亲。
根据警方公布的时间线,女童于2025年10月16日由祖母暂时照顾,翌日被送往槟城中央医院接受检查及治疗,直至同月21日,才由槟岛西南县社会福利局交回亲生母亲。
警方公布的时间线显示,女童在报案当天及出院后,分别由祖母及亲生母亲照顾,涉及不同阶段的安排。然而,女童在报案后曾否被带回涉案父亲原本居住的住所,以及当时的安全风险是否经过评估,仍有待相关单位进一步交代。
此前,行动党武拉必州议员王丽丽在州议会揭露案件时,质疑女童在疑遭亲生父亲性侵害后,仍被祖母带回父亲住处,并指女童母亲曾向福利局求助,却未及时获得直接接洽。
不过,槟州社会发展、福利及非伊斯兰事务行政议员林秀琴随后澄清,女童并没有在完成医院检查后被交回涉案父亲,而是由亲生母亲接回照顾,相关安排均按照标准作业程序进行。
槟州行政议员魏子森也引述医院纪录指出,女童于2025年10月17日入院,并在同月21日由福利局介入安排,最终由亲生母亲陪同出院,而非交回涉嫌犯案的父亲。
随著各方说法引发关注,林光耿今日透过文告,进一步交代警方接获投报、逮捕嫌犯,以及女童在不同阶段的照顾安排。
警方:最初由祖母照顾其后交回母亲
林光耿指出,槟岛西南县警区总部刑事调查组于2025年10月16日上午11时15分接获一名校长投报,指一名11岁女学生疑遭亲生父亲性侵害。
警方接获投报后立即展开调查,并于同日下午约5时30分逮捕涉案父亲。
他说,由于女童的亲生母亲当时身在新加坡,警方于接获投报当天,安排女童暂时交由祖母照顾。
翌日,即10月17日,女童被转介至槟城中央医院一站式危机处理中心(OSCC)接受检查及相关处理,随后入住儿科病房,直至10月21日。
他指出,槟岛西南县社会福利局于10月21日将女童交回亲生母亲照顾。
根据这份时间线,王丽丽所提及女童曾由祖母接走的情况,与警方公布的初期安排相符;而林秀琴及魏子森所指女童最终交由母亲照顾,也获警方文告确认。
涉案父亲去年已被控
另一方面,林光耿指出,警方逮捕涉案父亲后,曾向法庭申请延扣,延扣期直至2025年10月24日。
警方随后于同年10月24日,在浮罗山背法庭援引《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令》第14(a)条文,并与同一法令第16条文一并解读,提控涉案男子。
他说,案件目前仍在法庭审讯阶段,最新庭期订于本月11日。
林光耿也呼吁公众,切勿对案件作出揣测或散播未经证实的资讯,以免引起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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