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5日讯)一名中年男子用手击打七旬亲生母亲的后脑勺,更恫言要杀死亲母,今日在爱极乐法庭面控时,否认有罪,获准以4000令吉保外候审。
现年50岁的被告戴修旺(人名译音),因涉嫌致伤以及恐吓母亲,面对2项控状。
第一项控状指出,被告在今年9月26日约下午4时30分,在柏淡乌鲁一间住家单位,用手击打75岁受害者的后脑勺。
被告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并可在相同法典第326A条文下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2年或罚款2000令吉。
第二项控状则指,被告在上述同个日期、时间及地点,恐吓要杀害同名受害者,触犯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可判处最高7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表示不认罪。菲克里哈金副检察司建议法庭,以每项控状8000令吉,让被告保外。
被告代表律师在求情时指出,被告是一名送货员,每月薪资1800令吉,因此恳请法庭减少保释金。
推事沙达仙哈最终允准被告以4000令吉以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同时谕令被告不得骚扰受害者,直到案件审讯结束为止。
被告也必须每2周到警局报到。此案择定11月28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