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5日讯)一名少年感化院前院长涉及滥用公款,3年前向社会福利局超额申领4万3098令吉20仙以及伪造文件,今日被提控上庭,惟被告否认有罪,获准以一万令吉保释候审。
45岁被告莫哈末峇哈鲁丁面对4项伪造虚假文件和4项滥用公款的控状,他在聆听控状后向承审法官阿末卡玛阿里芬表示不认罪。
被告被控于2021年1月6日、4月30日、5月31日和9月25日,利用甘拔士少年感化院临时扣留出席名单,向社会福利局超额申领4笔请款,即1万5718令吉20仙、4500令吉、9380令吉和1万3500令吉。
被告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403条文(滥用资金),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5年、鞭笞和罚款。
被告也面对4项交替控状,被控于2021年7月至10月间,伪造感化院临时扣留出席名单,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471条文及2009年大马反贪会法令第28(1)(c)条文,并可在刑事法典第465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反贪会主控官莫哈末雅斯里和莫哈末礼端建议法庭,允许被告以2万令吉保释,并附加条件,即每月前往反贪会新山办事处报到,并将护照交给法庭保管。
被告代表律师凯鲁和莫哈末沙米要求保释金减少至至一万令吉以内,并拒绝接受附加条件。
律师指,被告已经担任公务员22年,目前是福利局社会发展助理官员,与反贪会高度配合。
律师透露,被告是家庭经济支柱,养育5名仍在求学的孩子,妻子是名家庭主妇。
法官阿末卡玛阿里芬允许被告以一万令吉保释,并谕令案件展延至10月24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