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25日讯)报假案诬陷男同事偷走600令吉,17岁女子在法庭被控后俯首认罪,法庭定于10月28日下判,并允许被告以1000令吉保释。
被告今天被押往安顺地庭面控,在通译员宣读控状后,当著法官诺哈米扎面前认罪,被告在被庭警押离时泪洒法庭。
根据控状,被告于今年9月10日中午约12时在下霹雳警区总部报假案,企图诬陷男同事偷走她的600令吉,导致警方向27岁男子展开调查。
被告的行为已抵触《刑事法典》第182条文(报假案),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6个月监禁或最高2000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检控官依祖丁法克里副检察司向法庭建议,被告以3000令吉进行保释。
代表被告的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法丝蒂娜,以被告已失业及育有一名1岁女儿为由,要求法庭降低保释金。
法官最后允许被告以1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定于10月28日下判,同时等待社会福利局针对被告的品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