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4日讯) 手机零件店店员与夜市小贩因违法营业,企图向依斯干达公主城市政局执法人员行贿,今日双双被提控上庭,两名被告否认有罪,获准保释候审。
其中一名被告陈宝伟(41岁,译音,手机零件店店员)被控于今年1月23日,傍晚5时,在埔莱慕迪亚拉花园商业区,以3000令吉行贿31岁的执法人员赛哈尼夫,避免对无营业执照的手机零件店执法勒令停业,上述行为抵触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7(b)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判刑。
被告不认罪,获法官拿督阿末卡玛阿里芬允许以5000令吉保释候审,案件展延至10月22日过堂。
被告在保释期间,必须每月前往反贪会柔佛办公室报到,并将护照提交给法庭保管。
另一名被告黄志光(56岁,译音,夜市小贩)被控于2023年11月2日,晚上8时20分,在夜市违法摆摊售卖日常用品,以1000令吉贿赂执法人员,免受对付。此行为抵触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7(b)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判刑。
被告不认罪,获准以4000令吉保释候审,案展至10月21日过堂。
被告在保释期间,必须每月前往反贪会柔佛办公室报到,并将护照提交给法庭保管。
上述案件主控官为莱斯阿哈和诺玛希拉。陈宝伟的代表律师为峇拉迪,林春信的代表律师则是黄志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