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3日讯)非法囤积白米在别处,因而违反1994年稻米和白米管制法令,诗巫一公司在周一(2日)认罪后,遭承审推事判处罚款5000令吉。
另外,承审案件的推事也谕令把当初扣押的100公顿稻米归还给该公司,其馀部份将交由控方处理。
该公司是被控于2024年5月15日下午5时30分,作为稻米批发许可证持有者,违反1996年稻米及白米管制法令8(a)条文,即把重达649.75公吨各种白米储放在一个不在执照所规定的地点。
此举抵触1994年稻米和白米控制法令12条文,并可在相关法令22(2)条文下受到处罚。
案情指出,农业及粮食安全部白米及稻米监管组与各单位在今年5月15日下午5时30分在诗巫一仓库展开Taring Bravo 3的突击行动中,发现该仓库的篱笆虽关上,却未上锁。
执法人员进入该仓库发现有3名本地男子在卸货,将疑是白米的货物装进白色罗里。
经调查,该公司虽拥有稻米批发的许可证,唯有关白米所储放的地方,却不是在执照所规定的地点。
基于有关公司对控状认罪不讳,因而遭判如上述。